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2〕209 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本省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且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瓯海区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变化情况如下。
一、发放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瓯海户籍80周岁-89周岁高龄津贴由原来的50元/月调整至60元/月;90周岁-99周岁20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500元/月。
二、发放部门
从2023年2月起所有瓯海户籍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统一由民政部门发放,社保部门从2月份起停发高龄津贴(即2月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金额减少50元)。其它县市区将在3月陆续完成交接工作。
三、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20日前。
四、发放账户
民政部门发放高龄津贴的账户原则上为本人市民卡关联的金融账户。
五、其他
1.高龄津贴发放只面向浙江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户籍转至省内其他设区市的老年人,按照户籍地高龄津贴标准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发放,户籍转至省外的老年人,不再享受高龄津贴。
2.因工作交接问题,2023年1月高龄津贴仍按照原标准、原渠道发放,2月均已补发差额部分。
3.2023年2月1日前,年满80-89周岁的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瓯海户籍老年人,其高龄津贴由人力社保部门在养老金中一并发放;除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人员(不含按温人社发〔2021〕29号文件规定享受城乡生活补贴的被征地农民)外,其他瓯海户籍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其高龄津贴从2022年5月起由民政部门发放。90周岁以上的高龄津贴均为民政部门发放。
4.关于高龄津贴发放有关问题,需了解更多详情的,可咨询区人社、民政部门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咨询电话:
85773051瓯海区人力社保局,88528289瓯海区民政局
88511123景山街道,88413625新桥街道
86170200潘桥街道,56678856南白象街道
86766552梧田街道,86688100茶山街道
85388850丽岙街道,55886233仙岩街道
86115022郭溪街道,56599202娄桥街道
86268001瞿溪街道,86778777三垟街道
86315735泽雅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