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区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有关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要求及认定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与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切实做好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瓯海区区域内符合《申报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从事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或流通的农业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1.申请企业要根据《申报办法》规定的要求如实填写《瓯海区农业龙头企业申请表》(同时填报电子版)和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企业所在镇街初审。
2.各镇街对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在表格相应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留存镇街1份,报瓯海区农业农村局2份。
3.瓯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请企业采取实地检查考核、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媒体公示等方式进行考评,通过规定程序考评的申请企业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发文公布。
二、切实完成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审核工作
(一)监测对象
2021年度获得认定的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以下简称监测企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参照市级监测工作结果为准,免于重复监测。
(二)审核程序与办法
1.监测企业如实填写《瓯海区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一式2份,同时填报电子版),报所在镇街初审合格后,留存镇街1份,报瓯海区农业农村局1份。
2.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监测企业采取实地抽查、征求意见、公示等方式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瓯海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发文公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监测对象,不通过审核或取消其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
1.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
2.主业外迁;
3.生产销售能力、带动能力明显下降;
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5.不接受监测考核或自动放弃监测的。
三、切实做好区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原则上合作社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一年以上,设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
2.合作社社员中农民占总社员的80%以上,单个社员的出资额不超过总出资额的20%。
4.合作社制定社员管理、决策议事、生产经营、档案管理等制度。
5.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建立财务制度,有会计人员单独建账、核算、有完整的会计资料.
6.合作社盈余按照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结合交易额和出资额统筹分配,其中按交易额不低于60%。
7.合作社实行统一购销和技术服务,有服务或办公场所。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合作社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与《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上述认定条件,符合条件的,准备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报送镇街审核。需准备的资料有:
(1)填写瓯海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见附件4);
(2)对照申报条件,写好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3)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发生变更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组织章程、各项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成员花名册及成员出资清单;
(5)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3户以上成员账户表);
(6)其他材料。包括产品注册商标证书(授权使用的需提供授权证明)以及有关认证、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和文件的复印件。
2.初审推荐。各镇街负责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的合作社进行初审后,将符合规范化条件的合作社推荐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3.评审认定。区农业农村局受理汇总后,组织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并行文公布。
四、切实完成区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监测工作
(一)监测对象
2021年通过区级规范化认定与监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22年已通过上级政府部门监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于区级监测。
(二)监测程序
1.准备相关备查资料,装订成册。
(1)填写监测表(见附件5);
(2)自查情况及认定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介绍;
(3)上年度财务报表;
(4)新获得的各种认证、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5)有变更和备案事项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各镇街在监测表上签署意见,收齐资料后一并交区农业农村局。
2.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组织有关部门检查评估,对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区级规范化认定,并行文公布监测结果。
五、切实做好区级规范化家庭农场社申报与监测工作
2021年度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认定、监测管理工作参照《关于印发<瓯海区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瓯农〔2014〕56号)文件,其中,2022年已通过上级政府部门监测的免于区级监测。
六、具体要求
各镇街要认真做好初审推荐及监测前期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把初审和监测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指导站,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初审推荐和申报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审核认定与检查评估。
逾时不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不合格、生产经营出现重大问题、财政补助项目中严重违纪违规的,经查实,取消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称号,且3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联系人:周品丹,联系电话:0577-56952071。
附件:1.瓯海区农业龙头企业申请表
2.瓯海区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
3.申请企业证明材料清单
4.瓯海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
5.2022年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名单
6. 2022年合作社监测名单
7. 2022年家庭农场监测名单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海区农业龙头企业申请表
( 年度)
申报企业名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地址 | 邮编 | 职工人数 | |||||||||||||||
农业行业种类 | □ 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业,其他 (可多选) | 所有制性质 | □国有□集体□股份合作□个体私营,其他 | ||||||||||||||
法人代表 | 电话 | 手机 | |||||||||||||||
传真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资产总额 (万元) | 固定资产 (万元) | ||||||||||||||||
所有者权益 (万元) | 年利润(万元) | ||||||||||||||||
年产值(万元) | 上缴税金 (万元) | ||||||||||||||||
年销售额 (万元) | 其
中 | 主营产品名称 | 产量(万羽、吨、头、万人次等) | 年销售额(万元) | |||||||||||||
其中:电子商务销售额(万元) | |||||||||||||||||
出口产品名称 | 年出口额(万美元) | 注册商标名称 | |||||||||||||||
境外投资总额(万美元) | 实际利用外资额(万美元) | ||||||||||||||||
基地规模(亩)或渔业捕捞(对、吨位) | 其中 | 市内 | 联系农户数(户) | 其中 | 市内 | ||||||||||||
市外 | 市外 | ||||||||||||||||
基地或产品何时取得何种认证 | |||||||||||||||||
企业和产品何时获得何荣誉称号或表彰 | |||||||||||||||||
企业基本 情况 | |||||||||||||||||
镇(街道) 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人民政府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相关数据以2021年度为准,不存在或没有的事项栏可忽略不填。
附件2
瓯海区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表
( 年度)
申报企业名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地址 | 邮编 | 职工人数 | |||||||||||||||||||
农业行业种类 | □ 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业,其他 (可多选) | 所有制性质 | □国有□集体□股份合作□个体私营,其他 | ||||||||||||||||||
法人代表 | 电话 | 手机 | |||||||||||||||||||
传真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资产总额 (万元) | 固定资产 (万元) | ||||||||||||||||||||
所有者权益 (万元) | 年利润(万元) | ||||||||||||||||||||
年产值(万元) | 上缴税金 (万元) | ||||||||||||||||||||
年销售额 (万元) | 其
中 | 主营产品名称 | 产量(万羽、吨、头、万人次等) | 年销售额(万元) | |||||||||||||||||
其中:电子商务销售额(万元) | |||||||||||||||||||||
出口产品名称 | 年出口额(万美元) | 注册商标名称 | |||||||||||||||||||
境外投资总额(万美元) | 实际利用外资额(万美元) | ||||||||||||||||||||
基地规模(亩)或渔业捕捞(对、吨位) | 其中 | 市内 | 联系农户数(户) | 其中 | 市内 | ||||||||||||||||
市外 | 市外 | ||||||||||||||||||||
龙头企业等级及获得年份 |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 ||||||||||||||||||||
基地或产品何时取得何种认证 | |||||||||||||||||||||
企业和产品何时获得何荣誉称号或表彰 | |||||||||||||||||||||
企业年度概况及发展前景 | |||||||||||||||||||||
镇(街道) 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人民政府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相关数据以2021年度为准,不存在或没有的事项栏可忽略不填。
附件3
申请企业证明材料清单
1.瓯海区农业龙头企业申请表;
2.企业发展情况;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和产值效益情况的报告;
5.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税收情况证明;
6.镇街经发办(农办)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
瓯海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合作社名称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注册登记时间 | 登记号 | ||
注册资金(元) | 联系指导单位 | ||
成员数(户) | 股金总额(元) | ||
带动农户数 | 商标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单位获得何荣誉 | |||
基地、产品得 到何种认证 | |||
得过何种名牌产品 | |||
镇(街道)初审意见 |
日期 | ||
区审核意见 |
日期: |
附件5
2022年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备注 |
1 | 浙江绿鹿食品有限公司 | 以上级监测结果为准 |
2 | 浙江桂香村食品连锁有限公司 | |
3 | 温州爽康食品有限公司 | |
4 | 温州市瓯海丽岙永成花木场 | |
5 | 温州华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6 | 温州富足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
7 | 浙江易拓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 |
8 | 温州市神鹿种业有限公司 | |
9 | 温州市强能食品有限公司 | |
10 | 温州永高食品有限公司 | |
11 | 浙江科诚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
12 | 温州市瓯海正大粮油有限公司 | |
13 | 浙江神良种业有限公司 | |
14 | 温州市瓯海菜篮子有限公司 | |
15 | 温州市顶诺食品有限公司 | |
16 | 温州市鑫鑫牧业有限公司 | |
17 | 温州市协春园艺科技有限公司 | |
18 | 温州市民丰农产品有限公司 | |
19 | 温州荣仙绿化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 |
20 | 温州市健生水产有限公司 | |
21 | 温州东风食品有限公司 | |
22 | 温州市瓯歌投资有限公司 | |
23 | 温州市观火熊类养殖场 | |
24 | 温州市绿普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
25 | 温州市爱尔蔬菜开发有限公司 | |
26 | 温州修文食品有限公司 | |
27 | 温州市哼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
28 | 浙江大好大食品有限公司 | |
29 | 温州市白云珍稀动植物开发有限公司 | |
30 | 温州市兴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 |
31 | 浙江百珍堂食品有限公司 | |
32 | 浙江百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33 | 温州青源园艺科技有限公司 | |
34 | 温州市广益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
35 | 温州一季青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
36 | 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
37 | 温州市瓯海丽岙大鑫园艺场 | 区级监测单位 |
38 | 温州市瓯海梧田家云花圃 | |
39 | 温州市瓯海益鲜斋食品厂 | |
40 | 温州市正泰农牧有限公司 | |
41 | 温州好西好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42 | 浙江森马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43 | 温州市欧麦食品有限公司 | |
44 | 温州市兰光农业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45 | 温州金瑞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46 | 温州新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47 | 温州市金太子农产品有限公司 | |
48 | 温州市广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49 | 温州市味美思食品有限公司 | |
50 | 温州市泽雅食品有限公司 | |
51 | 温州信心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52 | 温州瓯海强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53 | 温州市三溢食品有限公司 |
附件6
2022年合作社监测名单
序号 | 合作社名称 | 备注 |
1 | 温州市串枝红杨梅专业合作社 | 以上级监测结果为准 |
2 | 温州金盛农作物专业合作社 | |
3 | 温州黄益畜禽专业合作社 | |
4 | 温州市绿园农业专业合作社 | |
5 | 温州市康瑞果蔬专业合作社 | |
6 | 温州市晔美油葵花专业合作社 | |
7 | 温州市瓯海黄叶早茶叶专业合作社 | |
8 | 温州市西雁茶叶专业合作社 | |
9 | 温州基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 |
10 | 温州乐宝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 |
11 | 温州联展禽业专业合作社 | |
12 | 温州市绿佳蔬菜专业合作社 | |
13 | 温州市奇云山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 | |
14 | 温州市清源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 | |
15 | 温州好西好动物养殖专业合作社 | |
16 | 温州市罗胜蔬果农民专业合作社 | |
17 | 温州市仙丽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 | |
18 | 温州市建友畜禽专业合作社 | |
19 | 温州仙绿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 | |
20 | 温州市南山生态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 | |
21 | 温州绿水果蔬专业合作社 | |
22 | 温州拉西拉蔬菜专业合作社 | 本次区级监测单位 |
23 | 温州石桥瓯柑种植专业合作社 | |
24 | 温州市曹平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 | |
25 | 温州阿奇农业专业合作社 | |
26 | 温州派岩农林专业合作社 | |
27 | 温州市新立德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 |
28 | 温州市穗丰养蜂专业合作社 | |
29 | 温州市郭岑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 |
30 | 温州市侨乡花卉专业合作社 | |
31 | 温州百好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 | |
32 | 温州市桢尔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 |
33 | 温州市雪尖山农作物专业合作社 |
附件7
2022年家庭农场监测名单
序号 | 家庭农场名称 | 备注 |
1 | 温州市生态园茶山盘盘红家庭农场 | 以上级监测结果为准 |
2 | 温州市瓯海泽雅大昌家庭农场 | |
3 | 温州市瓯海茶山万梅谷家庭农场 | |
4 | 温州市瓯海仙岩茂锋家庭农场 | |
5 | 温州市瓯海潘桥晶鑫园家庭农场 | |
6 | 温州市瓯海茶山碎妹家庭农场 | 本次区级监测单位 |
7 | 温州市瓯海泽雅桑丰家庭农场 | |
8 |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红叶家庭农场 | |
9 | 温州市瓯海仙岩立源家庭农场 | |
10 | 温州市瓯海郭溪何锦平家庭农场 | |
11 | 温州市瓯海仙岩林祥安家庭农场 | |
12 | 温州市瓯海潘桥成丰家庭农场 | |
13 | 温州市瓯海泽雅潘建苏家庭农场 | |
14 | 温州市瓯海郭溪飞豹家庭农场 | |
15 | 温州市瓯海茶山善美家庭农场 | |
16 | 温州市瓯海泽雅周战国家庭农场 | |
17 | 温州七寄树家庭农场 | |
18 | 温州市瓯海仙岩炳金家庭农场 | |
19 | 温州市瓯海泽雅五可农场 | |
20 | 温州市瓯海仙岩绿滨家庭农场 | |
21 | 温州市瓯海仙岩钟利家庭农场 | |
22 | 温州市瓯海茶山立东家庭农场 | |
23 | 温州市瓯海泽雅郑永德家庭农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