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顶】【申请政策】关于开展2023年度瓯海新兴农创客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6 14:49 访问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农创客是指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投身现代农业创业的大学(大专)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培育发展农创客,是深化“两进两回”行动、畅通城乡循环的重要举措,是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助推乡村入才振兴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2021-2025)意见》要求,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瓯海新兴农创客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投身我区现代农业创业的大学(大专)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从事种养殖、加工、营销、农村电商、民宿、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益农服务等经营一年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法人(已认定的除外)。

二、申报材料

1.瓯海新兴农创客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大学毕业证书(含非全日制)或学校在读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对象向属地镇街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申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和汇总表于5月31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章蓉。

四、相关要求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农创客培育工作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内容来抓,要严格按有关标准和程序组织申报,积极推荐发展潜力大、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根据瓯海区加快都市休闲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扶持办法,纳入农创客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同时,优先享有申报都市农业相关项目,在金融扶持方面,享有农商行“青创贷”金融贷款服务,“青创贷”具有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用随贷,利率优惠、手续简便等特点。

 

(联系人:陈春杰676699、章蓉697777)

 

附件:1.瓯海区新兴农创客申请表

      2.瓯海区新兴农创客汇总表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海区新兴农创客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及

职务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企业地址


企业成立

时间


企业主营

业务


创业创新

情况


镇街意见


主管部门

意见










附件2

瓯海区新兴农创客汇总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政治

面貌

院校

类型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学位

单位名称

职务

联系方式

企业类型

创业或就业















































































1.创办单位名称主要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称;

2.类型可填写种养殖、加工、营销、农村电商、休闲观光农业、益农服务等;

3.农创客指的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投身现代农业创业的大学(大专)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