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9/2023-62225
  • 文件编号:温瓯财〔2023〕39号
  • 主题分类:专项经费
  • 发布单位: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3-06-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瓯海区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小型公益设施)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5 16:20 访问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各有关镇街及项目村: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市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3〕5号)和《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瓯财〔2022〕15号)等规定,综合考虑各镇街经济发展水平、上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镇街当年度项目推荐情况等因素,经研究决定,下达泽雅镇和瞿溪街道的6个项目为2023年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小型公益设施)项目(详见附件1),请相关镇街及项目村在收文之日起3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启动项目建设,原则上需在六个月内完成,同时填报(附件2)报区财政局备案。

各镇街要严格按照《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瓯财〔2022〕15号)规定,充分发挥在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日常监管、指导和政策宣传,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小型公益建设)项目计划表

2.2023年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小型公益建设)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2023年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小型公益建设)项目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小型公益建设)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361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