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生:
根据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入围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3年6月8-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在瓯海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15号楼)八楼会议室进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培医师还需提供住培考试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附件3)等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公开选调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初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4)。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时隐瞒个人身份或提供虚假证明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6.公开招聘岗位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不再递补。公开选调岗位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中公开选调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附: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