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京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提升温州市城市社区居民健康意识助力“健康共同富裕”快速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我们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具有针对性,可以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助力健康共同富裕。经调查研究,现将答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聚焦居民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健康宣教。我区以社区诊断为基础,以慢性管理为突破口,将社区健康宣教工作融入“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之中,有计划地针对社区患者和高危人群的行为危险因素,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有效建设省级健康促进区和国家慢病防控示范区。为了解社区居民健康需求,我区积极开展社区诊断基线调查工作,掌握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社区的政策、资源和需求。社区诊断内容包括:辖区基本概况、人口学、疾病谱特点、行为危险因素现状、社区条件和设施、卫生政策等。调查包括问卷调查、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测三部分内容。调查前中后,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针对每个环节设置相应的质控方法和指标,同时对调查工作的质量进行实时动态监控,一旦发现质量问题需及时反馈、纠正,防止错偏的扩散。经过现有资料收集与专题调查,发现人口老龄化,高血压和糖尿病患病率升高,超重、肥胖、中心性肥胖率升高,居民血脂异常患病率高,居民吸烟率、被动吸烟率处于较高水平,有害饮酒率较高,食盐量、食用油量偏高,居民部分健康知识知晓率不高等问题,采取了加大经费投入、增强队伍建设、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多途径开展健康宣传、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持、全民参与慢性病防控、加强心理健康、定期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估,适当调整干预措施等工作举措,特别是针对不同社区的健康需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宣教,创建24个省级健康社区,创建率达到52.2%。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8.54%。
二、聚焦居民需求,健全健康宣教网络体系。一是构建三级网络。建立区级、镇街、村社三级健康宣教体系,健全上下贯通、多方联动,覆盖镇街、机关、医院、学校、企业、村居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网络覆盖率、培训覆盖率100%。强化以区疾控中心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网络覆盖率、培训覆盖率100%。同时,加强健康宣教经费支持保障力度,主要用于健康宣传、健康场所和健康支持性建设等。二是加强健康宣教平台建设。建设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以接地气、易接受的形式,将健康知识带给群众。利用微信、微博平台发布健康生活指南、合理膳食、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控等健康核心知识,2022年微信发布374条,阅读量19.41万人次;微博102条,阅读量12万人次传播效果显著。每个村居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个月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内容;开展义诊进社区、进文化礼堂、进校园等,为重点人群入户提供医疗服务,开展常态化“红色星期天”志愿服务,将健康宣教带到群众身边。三是实施健康教育“百千万”工程行动。2022年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该行动,结合健康中国行、健康素养巡讲活动及基卫服务项目等重点工作,共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876场,39050人次参与,邀请省级专家开展“浙江省公民健康素养大讲堂”进文化礼堂专题讲座活动6场,共受益248人次。四是积极开展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充分统筹各类资源,多部门联合组织健康讲座,传播健康文化,发放健康礼包,开展健康服务。经统计,已对辖区内162家文化礼堂开展健康讲座、急救技能、健康服务等健康素养促进试点工作,覆盖率达100%,四项工作完成率达到100%,顺利完成省、市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任务指标。其中,建成文化礼堂健康小屋9家,健康角107家,设置宣传栏128个;开展健康讲座313场,受益11364人;健康服务182场,受益10695人;急救技能讲座116场,急救视频99场,受益7519人;中医药进文化礼堂讲座137场,服务96场,受益8112人;在文化礼堂开展总场次为943场,总受益人数为37690人;发放健康礼包947套。
三、聚焦数字赋能,提升健康宣教实效。立足社区特色和群众需求,我区创新构建智慧健康站建设“五大模式”,全年建设35家智慧健康站,补齐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建设短板。依托智慧健康站宣传大屏将健康宣教送到居民家门口,协助市民提高健康意识和知识,了解正确的健康生活方式。今年,我局更积极推进慢病智管应用建设,为慢病患者提供的“诊前、诊中、诊后”一站式服务,推动慢病医防融合改革从稳定期症状控制到兼顾风险监测,实现医患受益。其中包括可在浙里办、健康温州等多渠道查看的居民端,提供个人健康情况分析报告查询、健康宣教等服务,让居民科学地评价自己的健康问题,切实提高健康宣教工作实效。
感谢您对健康瓯海和居民健康宣教工作的关心,恳请一如既往支持我区卫生健康工作。
办理单位联系人:徐志明;联系号码:88533930。
附件:1.中、高级全科医学专业职称申请全科诊所备案流程图
2.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转诊流程图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