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杰妹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快推进“幼托”民生工程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客观分析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发展提出鼓励企事业办托、建设社区儿托服务中心、幼儿园办托等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表示认同和感谢。
全面三孩政策放开,虽为利好,但“没人带孩子”成为制约职工家庭再生育及生后再就业的突出因素,广大职工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旺盛。瓯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主动承接省级试点工作以来,把发展普惠托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整体解决方案,党政统筹、高位推动。经过近4年的努力,我区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创新实施“卫生中心专业办”“社区小区配套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办”“机关单位带头办”“企业单位鼓励办”“社会机构市场办”六种办托模式,截至目前,累计提供托位4380个,每千人托位数达4.46个,位居全省前列,普惠托位占比达90%以上。我区“普惠型托育养老一体化服务体系”模式还成为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试点,2022年10月入选浙江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区县,瓯海区卫生健康局荣获2022年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扎实推进以下重点工作,进一步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使服务内容更丰富,服务质量更提升,服务体系更完善,为辖区婴幼儿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质量保障的托育服务。
一、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一)多形式扩大普惠托位供给,通过“6+X”托育服务体系,多形式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2023年将新建10家托育机构、新增400个托位继续纳入区级民生实事项目。
(二)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将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空间进行统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温州市儿童友好空间规划建设技术性规定》(温资规发〔2022〕75号)关于婴幼儿照护设施包括养育托管点、托儿所等,按照10生/千人配置托育服务的标准。鼓励开发主体在新建居住区或老旧小区改造中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空间,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三)利用国有闲置资产房源办托,依据《瓯海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租赁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寻求国有资产闲置房源,以低租或免租的形式用于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同时探索把街道养老服务用房部分转为社区托育用房,2023年至少建成5家以国有资产为场地的托育机构,力争到2025年实现普惠型社区托育园镇街全覆盖。
(四)推进托幼一体化集成改革。整合幼儿园现有资源,发挥场地、师资等优势,向下延伸办托班,并探索幼儿园实行1.5-6岁托幼一体化办托模式。目前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在“浙有善育”备案共76所,托位数3345个,幼儿园托班设置率达51.7%;下一步区教育局将以实施《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托幼一体园布局,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挖掘潜力,开展托班服务。
(五)加强家庭养育阵地建设,研究出台《瓯海区关于加强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建成20家婴幼儿成长驿站列入2023年共富攻坚任务清单,2023年除新桥街道,其他镇街至少新建1家婴幼儿成长驿站,定期开展婴幼儿养育照护活动,全面提升家庭科学育儿技能,并提供临时托服务。此外,积极探索家庭托育点管理规范,研究使用住宅向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的新模式。
二、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保障机制,出台系列激励政策
一是出台《瓯海区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实施方案》,以提升我区托育机构服务质量为目标,立足以评促建、以评促优的宗旨,激励和支持托育机构不断改善园所条件,更好地促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出台瓯海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按托育机构等级不同执行不同普惠定价收费标准。三是出台瓯海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生均保育经费补助标准,对经认定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给予保育生均补助。四是出台瓯海区托育服务补贴实施办法(托育券),刺激需求端,为家庭减负。五是出台瓯海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保育人员岗位补贴制度,推进瓯海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保育人才队伍建设,稳定从业保育人员队伍,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希望通过这些“真金白银”的配套措施,打通了政策堵点和工作难点,使收托价格明显下降、入托率明显提高,有效解决了广大婴幼儿家庭的“急难愁盼”。
三、打造瓯海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依托区妇幼保健中心托育综合服务的技术支撑作用,建设“瓯海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列入瓯海区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分管副区长多次召开协调,初步确定选址娄桥街道桂华家园配套幼儿园(瓯海区第三幼儿园分园),打造以婴幼儿为中心,集早期发展、托育服务、儿童保健、从业培训、托育相关标准制定、综合管理指导于一体的示范型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瓯海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要率先探索创新,统筹卫健和教育资源相互整合、相互促进,作为瓯海托育工作新启航,将打造示范引领的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最佳案例。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托育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