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7/2023-61588
  • 文件编号:温瓯卫函〔2023〕32号
  • 主题分类:人大建议
  • 发布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2023-06-1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6-14 17:13 访问次数: 来源:办公室

潘莲燕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要求解决部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惠民政策享受问题的建议》收悉。您所提的关于要求解决部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惠民政策享受问题的建议较为中肯。我区目前确实存在未满婚龄生育、满婚龄未办证生育等对象无法享受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补助慰问金政策的情况。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部门对接,收集周边县市区类似情况,访谈镇街群众代表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一)全区政策落实情况

1.现行政策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09〕77号)文件规定,我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对象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之一:“1980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的”,而“未满婚龄生育”、“满婚龄未办证生育”等情况属于违反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2.补助落实情况:该政策自2009年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底,我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在享受人数为9960人,金额为4782.59万元。

(二)关于“未满婚龄生育”、“满婚龄未办证生育”对象的补助调研情况

1.周边县市区情况:经了解,鹿城区未满婚龄生育的对象一直未纳入享受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但满婚龄未办证且已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满5年以上的对象于2021年起纳入享受;文成县将男方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方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满婚龄未办证生育,给予享受;泰顺县未满婚龄生育、满婚龄未办证生育给予享受。

2.补助经费需求测算:2009年起,我区执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一直未将“未满婚龄生育”、“满婚龄未办证生育”对象纳入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政策享受范围,现若纳入,还需考虑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是否纳入等问题。经初步排查,瓯海区该批对象有1567人,所需补助资金总额约为839.07万元;另2023年起,女方申报对象为1983年出生,该批对象已是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国家相关政策的重点鼓励生育对象。

二、关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补助慰问金政策

(一)全区政策落实情况

1.现行政策解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5号)及《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瓯委发〔2006〕75号)等文件精神,奖励扶助政策申报需同时符合条件之一:“1973年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的”。

奖励扶助、补助慰问金政策也是针对瓯海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只是申报起始年龄不同,就夫妻而言,一方已申请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另一方年满60周岁可申请奖励扶助或补助慰问金;若夫妻双方均未申请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政策的,则双方年满60周岁均可申请奖励扶助或补助慰问金。2006年起,我区施行奖励扶助政策;2020年,我区又出台了补助慰问金政策,将奖励扶助对象中因失土征地或其他原因自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不能享受的对象剥离出来,通过补助慰问金予以发放,直至亡故。

2.补助落实情况:奖励扶助政策自2006年起实施,2023年符合申报条件2412人,金额为492.9480万元。补助慰问金政策自2020年起实施,2023年符合申报条件4966人,金额为963.4560万元。

(二)关于“未满婚龄生育”、“满婚龄未办证生育”对象的补助调研情况

1.周边县市区情况:经了解,鹿城区(2021年)将满婚龄未办证且已征收到位满5年以上的对象纳入享受;苍南、泰顺(2019年)未满婚龄生育、满婚龄未办证生育对象均给予享受;龙湾区今年计划在育儿友好实施方案中予以调整并纳入享受。

2.补助经费需求测算:考虑到政策平衡性,应同步考虑将“未满婚龄生育”、“满婚龄未办证”对象纳入奖励扶助、补助慰问金政策享受范围。经初步排摸,瓯海区该批对象为275人,所需补助资金总额约为66.8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当前国家提出放开二孩、三孩政策和共同富裕的政策背景下,国家要求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也是对原来为计划生育政策作出贡献的群众的一种肯定,但国家及省市层面对于“未满婚龄生育”、“满婚龄未办证生育”对象一直未有纳入补助范围的口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区政府和市卫健委汇报,充分对接各部门,积极妥善推进代表所反映的情况。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