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3〕17号)和《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温瓯教义〔2023〕36号)精神,经各初中学校申报、有关单位和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审核,下列少数民族、台胞子女、三侨等考生(名单附后)在今年瓯海片区高中段学校录取时给予加分优待,现将考生名单、加分分值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与瓯海区教育局综合服务中心(教育信访巡察中心)和义务教育科联系。联系人:梁剑光,电话:88596969。
附件:2023年瓯海区少数民族、台胞子女、三侨等考生参加中考加分优待对象名单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