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治水办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五水共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瓯治水办〔2022〕1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将2022年度治水专项资金(第二批)共287.4226万元下达给建设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水利局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
2、公示时间: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5日。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水利局建设科:0577-88529482。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