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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风险研判管控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9 09:57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防汛防台“八张风险清单”,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科学动态研判、精准闭环管控,根据省防指《“八张风险清单”分类分层分级研判管控工作机制(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1日


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风险研判管控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防指“八张风险清单”工作要求,强化台风期间交通运输风险动态研判,及时落实管控措施,进一步提高防范应对及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在迭代更新交通运输防汛防台风险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风险防控的工作机制,强化交通运输领域风险动态研判、闭环管控能力,持续提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科学防控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类管控。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分类建立交通运输子领域风险清单,明确风险管控责任主体,建立不同应急响应等级下的风险管控措施。

(二)坚持动态管控。充分依托防汛防台交通在线平台,加强跨部门、跨层级、跨主体的信息共享,精准分析、研判风险动态,针对性地落实科学管控措施。

(三)坚持闭环管控。从风险研判、风险提示、风险管控、监督落实等全链条出发,进一步落实“三方”责任,实现风险的全链条闭环管控。

(四)坚持多维联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内部纵向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逐级研判、逐级细化、逐级提示,全面形成风险研判管控的工作合力。

三、主要职责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开展全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风险研判,及时收集相关风险信息,下发风险提示单,按要求向区防指风险防控专班提交重点风险管控清单;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控措施,督促指导各科室、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并通过线上线下手段开展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在防汛防台交通在线平台更新风险管控落实情况;负责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新发现的风险信息,做好风险清单的动态更新,确保风险底数清;负责协助各级公安部门做好在役公路主线封道、交通管控分流及秩序维护工作,并及时通报信息,引导出行及应急力量部署。

四、工作内容与流程

(一)动态研判风险。加强与防指、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会同预计受影响区域的镇街等进行研判,明确重点风险、应对工作建议等。结合省、市两级研判结果,及时组织开展行业风险研判,细化措施,确保层层研判到位、督促指导到位、风险管控到位。

(二)下发风险提示。在台风来临前,当在收到市局、区防指、气象部门等风险提示后,组织有关科室进行风险分析研判,向相关科室发送风险提示单(附件2),提醒做好防御准备,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交通运输部门收到属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重要气象报告》和有灾害隐患的《气象信息快报》等气象信息后,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本单位有关部门进行风险研判,向相关科室、企业发生风险提示(具体格式自行制定),具体内容、措施,同步报区防指办。

区交通运输局在落实省、市、区级有关风险提示要求的基础上,负责本区范围内交通运输领域(包括县级范围内的交通运输有关企业)的风险提示工作,重点提示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辖区内在建交通工程、农村客运、物流运输等领域。

(三)提交管控清单。组建交通运输领域风险研判管控小组(下称管控小组),及时结合台风路径、降雨雨量等情况,细化制定重点风险管控清单(附件3)。当区防指启动防台风Ⅳ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各科室每日至少一次向管控小组报送风险清单;当防指启动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及以上时,加密研判分析,及时提交重点风险管控清单清单。

(四)反馈管控情况。各科室根据上级部门的管控指令单,在限定的时间内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并按要求反馈风险管控情况。各科室按照职能督促地方和企业落实管控措施,实现风险闭环管理。

(五)开展督查检查。各科室要依托防汛防台交通在线平台,通过人工巡查打卡、视频抽查、车船停运信息比对等手段,对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未及时完成管控的将形成督办单,并通过平台下发至基层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督促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风险研判管控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关注气象预报,强化公安等部门协同,科学研判风险,闭环管控风险。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科室充分依托防汛防台交通在线,及时报送各项风险管控情况。启动I级应急响应期间,各科室原则上每2小时报送1次相关信息;Ⅱ级响应期间,原则上每4小时报送1次;Ⅲ级响应期间原则上每天报送2次;Ⅳ级响应期间原则上每天报送1次。

(三)强化跟踪督办。区交通运输局将根据各科室风险管控情况,对存在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