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2023-62619
  • 文件编号:温瓯供字〔2023〕14号
  • 主题分类:商贸发展(含供销)
  • 发布单位: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23-04-2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消防、安全生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7 16:50 访问次数: 来源: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科

各公司、基层供销社、合作商店,机关各科室:

2023年“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消防、生产安全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五一”假期期间消防、生产安全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五一”放假时间较长,各类安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增多,确保这一时期的安全稳定责任重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五一”期间消防、生产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消防、生产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安排好本单位节日前后的消防、生产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和消防、生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教育;要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防范、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落实全面检查,开展监管工作

各单位在“五一”前后要切实加强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在节日前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消防、生产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结合实际,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监管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重点检查办公场所、门市部、出租房、超市等重点领域网点的安全隐患。对于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

三、强化值班值守,提升应对能力

“五一”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保证一名负责人在岗带班,严格执行专人到岗制度、关键岗位必须保证手机不关机,电话有人接,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消防、生产安全及时、准确、畅通,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要随时与上级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并及时、如实按程序上报相关安全信息。

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于5月12日前报送区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指导科应逸涵处。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登记表

区供销社值班电话:88539150 ,传真0577-88507889。


温州市瓯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瓯海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登记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