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2/2023-59057
  • 文件编号:温瓯分类办〔2023〕4号
  • 主题分类:综合管理
  • 发布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3-04-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瓯海区住宅小区垃圾收集房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3 10:30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街道、泽雅镇:

现将《瓯海区住宅小区垃圾收集房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住宅小区垃圾收集房考核奖励办法

(试行)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指导居民垃圾规范化处置,保障垃圾收集房正常运维,逐步完善分类收储、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环节运行机制。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街辖区内住宅小区垃圾收集房并符合以下要求:

1.垃圾收集房符合《温州市垃圾收集房建设标准》,具备“四有六标配”;

2.垃圾收集房落实定时定点投放机制,在开放时段有专人保洁管养;

3.垃圾收集房已安装监控设备并接入区平台。

二、考核内容

1.建立垃圾收集房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巡查管理、定点督导,并接受相关部门或属地街道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2.定期开展日检查及半月考核,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及半月考核表等(未开展一次,当月考核分降低一档,以此类推);3.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垃圾分类现场或入户宣传活动,并建立台账,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知晓率每下降10%降低一档,以此类推);4.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建立问题上报机制。

(二)设施设置。1.垃圾收集房管理制度、公示牌(内容包括开放时间、收运时间、分类标识、分类投放指引)、人员信息等公示于垃圾收集房醒目位置,清晰完整无破损;2.住宅小区醒目位置应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屏)、投放点分布图或示意图、宣传设施、标语等;3.垃圾收集房内用水、用电、排水系统正常,无安全隐患;4.垃圾收集房内门窗、洁具、灯具、锁具、排风设施、除臭设施、监控设备等完好。

(三)人员管理。1.按要求配置垃圾分类劝导员,劝导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在岗期间规范穿着工作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岗;2.劝导员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文件,坚持文明引导、规范用语、耐心劝导,避免因沟通不善导致矛盾纠纷;3.按标准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分类设施完好、标识正确等;4.劝导员应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做到“应分尽分”,要进行开袋检查并破袋投放,避免出现混合投放情况;5.对“两撤两定两到位”实行后,个别居民可能出现的随意乱扔垃圾、投放时间外投放垃圾等行为予以劝导及督促改正;6.收运前,劝导员要二次分拣并对每日投放垃圾量进行统计,建立台账;7.对收运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避免混合收运情况,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节严重的由执法中队介入予以立案查处。

(四)卫生环境。1.垃圾收集房周边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晾晒、乱堆物、桶外摆等影响整体美观的现象;2.垃圾收集房内整洁无垃圾散落,垃圾收集容器、清洁工具等定点摆放且放置有序等;3.垃圾收集房内照明和通风良好,无异味;4.垃圾收集房内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逗留,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留宿;5.垃圾收集房内可回收物要做到日常清理,不堆积、不滞留。

三、考核方法

社区、小区物业负责垃圾收集房运维管理工作;镇街负责垃圾收集房考核;区分类办将结合日常督查和暗访的方式,随机考核垃圾收集房的管理情况。其中:

(一)镇街考核(100分)。

属地镇街每半月至少对辖区所有垃圾收集房管理情况开展1次实地考核,根据《镇街垃圾收集房管理考核表》(附件1)赋分,考核平均分以60%的权重计入垃圾收集房月考核总分。

(二)部门考核(100分)。

区分类办每月随机抽取各镇街辖区数量不等的垃圾收集房进行考核,根据《镇街垃圾收集房管理月考核表》(附件2),考核结果平均分以40%的权重计入垃圾收集房月考核总分。

(三)奖补停(扣)发标准。

被市、区两级部门首次通报存在垃圾混放等问题的小区,扣除该小区垃圾收集房当月基础补助的50%;被市级部门通报2次以上或区级部门通报3次以上的小区,取消该小区垃圾收集房奖励资格,并交由属地中队对分类管理责任人立案查处。

垃圾收集房未落实定时定点投放机制,在开放时段没有专人保洁管养的,取消该垃圾收集房奖励资格。

连续两个月考核分低于80分的垃圾收集房,取消当月考核奖励。

四、考核奖励及结果运用

(一)区分类办将于每月上旬将各镇街住宅小区垃圾收集房管理情况进行月排名和公开通报。

(二)垃圾收集房月考核评分与奖励相挂钩,实行每月分档确定,按季度拨付镇街。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序号

月考核分值(x)

奖励(元)

1

x≥90分

1500

2

80分≤x<90分

1000

3

70分≤x<80分

500

4

x<70分

0

五、资金使用

(一)考核奖励资金由各镇街用于垃圾收集房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二)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

或采取其它方法骗取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追回已奖补资金。

六、其他

本办法暂试行一年,最终解释权归瓯海区垃圾分类办所有。


附件

1.镇街垃圾收集房管理半月考核表

2.镇街垃圾收集房管理月考核表

3.镇街垃圾收集房检查记录表

4.垃圾分类收集房清单


温州市瓯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

街道   小区NO.  垃圾收集房管理半月考核表

(    月   日)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20分

建立垃圾收集房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巡查管理、定点督导,并接受相关部门或属地街道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5分/处)


定期开展日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5分/处)


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垃圾分类现场或入户宣传活动,并建立台账,随机抽取10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5分/次)


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建立问题上报机制。(5分/次)


25分

收集房管理制度、公示牌(内容包括开放时间、收运时间、分类标识、分类投放指引)、人员信息等公示于垃圾收集房醒目位置,清晰完整无破损。(3分/项)


住宅小区醒目位置应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屏)、投放点分布图或示意图、宣传设施、标语等。(3分/处)


收集房内用水、用电、排水系统正常,无安全隐患。(5分/次)


收集房门窗、洁具、灯具、锁具、排风设施、除臭设施、监控设备等完好。(2分/处)


35分

按要求配置垃圾分类劝导员(15分),劝导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在岗期间规范穿着工作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岗。(3分/次)


劝导员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文件,坚持文明引导、规范用语、耐心劝导,避免因沟通不善导致矛盾纠纷。(5分/次)


按标准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分类设施完好、标识正确等。(3分/处)


劝导员应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做到“应分尽分”,要进行开袋检查并破袋投放,避免出现混合投放情况(5分/次)


对“两撤两定两到位”实行后,个别居民可能出现的随意乱扔垃圾、投放时间外投放垃圾等行为予以劝导及督促改正。(5分/处)


对收运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避免混合收运情况,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节严重的由执法中队介入予以立案查处(5分/次)


收运前,劝导员要二次分拣并对每日投放垃圾量进行统计,建立台账。(10分/次)


对收运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避免混合收运情况,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节严重的由执法中队介入予以立案查处。(3分/次)


20分

收集房周边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晾晒、乱堆物、桶外摆等影响整体美观的现象。(3分/处)


收集房内整洁无垃圾散落,收集容器、清洁工具等定点、有序摆放。(3分/处)


收集房内照明和通风良好,无异味。(3分/项)


收集房内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逗留,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留宿。(5分/次)


考核得分:              考核人员: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瓯海区分类办

街道   小区NO.  垃圾收集房管理月考核表

项目

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20分

建立垃圾收集房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巡查管理、定点督导,并接受相关部门或属地街道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5分/处)


定期开展日检查及半月考核,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及半月考核表等。(5分/处)


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垃圾分类现场或入户宣传活动,并建立台账,随机抽取10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5分/次)


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建立问题上报机制。(5分/次)


25分

收集房管理制度、公示牌(内容包括开放时间、收运时间、分类标识、分类投放指引)、人员信息等公示于垃圾收集房醒目位置,清晰完整无破损。(3分/项)


住宅小区醒目位置应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屏)、投放点分布图或示意图、宣传设施、标语等。(3分/处)


收集房内用水、用电、排水系统正常,无安全隐患。(5分/次)


收集房门窗、洁具、灯具、锁具、排风设施、除臭设施、监控设备等完好。(2分/处)


35分

按要求配置垃圾分类劝导员(15分),劝导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在岗期间规范穿着工作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岗。(3分/次)


劝导员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文件,坚持文明引导、规范用语、耐心劝导,避免因沟通不善导致矛盾纠纷。(5分/次)


按标准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分类设施完好、标识正确等。(3分/处)


劝导员应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做到“应分尽分”,要进行开袋检查并破袋投放,避免出现混合投放情况(5分/次)


对“两撤两定两到位”实行后,个别居民可能出现的随意乱扔垃圾、投放时间外投放垃圾等行为予以劝导及督促改正。(5分/处)


对收运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避免混合收运情况,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节严重的由执法中队介入予以立案查处(5分/次)


收运前,劝导员要二次分拣并对每日投放垃圾量进行统计,建立台账。(10分/次)


对收运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避免混合收运情况,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节严重的由执法中队介入予以立案查处。(3分/次)


20分

收集房周边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晾晒、乱堆物、桶外摆等影响整体美观的现象。(3分/处)


收集房内整洁无垃圾散落,收集容器、清洁工具等定点、有序摆放。(3分/处)


收集房内照明和通风良好,无异味。(3分/项)


收集房内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逗留,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留宿。(5分/次)


收集房内可回收物要做到日常日清,不堆积、不滞留。(5分/项)


考核得分:              考核人员: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小区NO.  垃圾收集房检查记录表                        劝导员:             

序号

项目

检查项目

(  )月第(  )周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1

垃圾收集房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巡查管理、定点督导,并接受相关部门或属地街道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

垃圾收集房内按标准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分类设施完好、标识正确等。








3

垃圾收集房内用水、用电、排水系统正常,无安全隐患。








4

垃圾收集房门窗、洁具、灯具、锁具、排风设施、除臭设施、监控设备等完好。








5

住宅小区醒目位置应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屏)、投放点分布图或示意图、宣传设施、标语等。








6

收集房管理制度、公示牌(内容包括开放时间、收运时间、分类标识、分类投放指引)、人员信息等公示于垃圾收集房醒目位置,清晰完整无破损。








7

劝导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在岗期间规范穿着工作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岗。








8

劝导员业务知识熟练,坚持文明引导、规范用语、耐心劝导,无因沟通不善导致矛盾纠纷情况发生。








9

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垃圾分类现场或入户宣传活动,并建立台账,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








10

劝导员应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做到“应分尽分”,要进行开袋检查并破袋投放,避免出现混合投放情况








11

劝导员对“两撤两定两到位”实行后,个别居民可能出现的随意乱扔垃圾、投放时间外投放垃圾等行为予以劝导及督促改正。








12

劝导员对收运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避免混合收运情况,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








13

收运前,劝导员要二次分拣并对每日投放垃圾量进行统计,建立台账。








14

垃圾收集房周边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晾晒、乱堆物等影响整体美观的现象。








15

垃圾收集房内整洁无垃圾散落,垃圾收集容器、清洁工具等定点摆放且放置有序等。








16

垃圾收集房内照明和通风良好,无异味。








17

垃圾收集房内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逗留,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留宿。








18

垃圾收集房内可回收物要做到日常日清,不堆积、不滞留。








附件4

垃圾分类收集房清单

序号

镇街

小区

管理责任单位

户数

垃圾房名称(编号)

是否符合四有六标配温州版垃圾房

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