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瓯海区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已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瓯海区城乡道路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区两会精神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提升道路环境品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新时代美丽瓯海建设,展现“科教新区,山水瓯海”新景象,决定开展全区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深化乡村建设“三基三主”工程、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迎亚运专项整治、“四沿”美丽富裕干线路建设等工作,按照“整体谋划、分步实施,拉高标杆、质量为先,政府主导、共建共享”的原则,以入温主干道路、城镇重点道路、乡村联网道路为重点,以序化、洁化、美化、亮化、文化和功能化提升为主要内容(简称“三路六化”),开展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全市城乡道路路况水平、路域环境和服务品质,到2025年,全区整治提升道路18条以上、里程超150公里。
二、整治范围
(一)入温主干道路瓯海段(含高速口、高铁站等通道口,下同)。整治入温主要通道口瓯海段5个,连接线3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口(含高速互通区域)及其连接线8个(条)、高铁站及其连接线1个(条)。
(二)城镇重点道路。整治城镇重点道路3条。
(三)乡村联网道路。整治提升乡村联网道路3条以上。
三、重点任务
以“序化、洁化、美化”为基础,“亮化、文化、功能化”为拓展,因地制宜、一路一策,分步有序推进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一)实施“序化”整治提升。
1.全面排查整治路面病害。及时对破损道路进行修整,确保路面平整、路肩无病害、边坡稳定、边沟排水通畅、挡土墙等附属设施良好。全面排查整治桥头跳车问题,消除行车颠簸感,提升伸缩缝处路面平顺度,桥头路面跳车指数控制符合规范要求。结合农村公路大中修计划、周边大型基建项目推进情况等,合理安排差等路路面整治提升,逐步改善路况水平,消除存量差等路。
2.规范设置平面交叉口。稳步推进路口标准化治理,重点采取封闭、归并、渠化、完善提升交通设施、平交改立交等措施减少平交口数量。设置统一的警示标志和道口标柱,明确主路优先通行权,确保视距良好、间距合理、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对道路交叉口、拥堵节点开展渠化改造,按需安装交通信号灯和适当的交通监控设备,对人行过街设施进行系统升级,统筹优化人行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和建筑退让空间使用功能,改善道路无障碍设施。
3.规范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有序开展普通省道命名编号调整工作,完善和规范公路标志标线设置,完善高速公路互通指路体系,整治道路标识标牌违规设置、脏污破损、老旧变形、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确保无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和各类电子显示屏。推广数据共建共享,合理归并道路监控摄像头。
(二)实施“洁化”整治提升。
4.加强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道路清扫,行车道路面无影响通行的杂物、明显污染物和废弃物,中央分隔带、路肩、边坡、边沟、公路服务站等区域无杂物垃圾,防撞护栏干净整洁、无大面积锈蚀,隧道内排水沟和电缆沟无淤泥垃圾堵塞,隧道内壁干净整洁,照明设施完善,服务区(站)干净整洁、无异味。
(三)实施“美化”整治提升。
5.集中整治两侧环境问题。清理道路两侧违法建筑、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乱堆乱放、废品垃圾、无序农田管理用房、广告牌残留和桥下违法堆积物及设施;拆除、迁移、规范建筑控制区外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场、无证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清洁或粉刷保留建筑和沿线建筑物立面,提高沿线环境美化程度。结合市政附属设施改造、管线“上改下”改造等工程,合理归并道路沿线杆线,减少路边电线乱拉现象。
6.综合提升绿化水平。开展道路两侧弃渣场地治理和闲置地或裸露地的复绿,绿地设计注重乔灌草合理搭配,构成变化适中、层次丰富的林冠线,加强开花植物和色叶树种的运用,提升两侧绿化量和绿化品质。做好栽植后的养护管理,提升新栽树木成活率、原有树木保存率,及时疏移或更换老化树种,强化道路绿化的景观效果、生态效果和社会效益。
(四)实施“亮化”整治提升。
7.重要节点亮化提升。温州南、娄桥等高速出入口,动车站可根据需要实施夜景灯光提升。对部分市政道路照明实施特色化改造,根据道路和建筑特点布置个性风格的景观性照明,美化亮化城市夜景。落实城市照明设施长效管养,确保照明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五)实施“文化”整治提升。
8.融入地域文化元素。深挖地域文化底蕴,结合道路周边自然风光和人文历史特色,采用借景、造景等手段,在重要交通节点、集散型公路和市政道路沿线等植入当地民族风情、文物古迹、民间工艺、历史人物事迹等文化元素符号,通过雕塑小品、景墙、文化浮雕等设置景观小品,打造“一点一景”地域主题景观,提升道路文化内涵。
(六)实施“功能化”整治提升。
9.实施桥下空间利用。在保障桥梁设施安全运行的同时,各地应结合周边群众需求,聚焦群众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公益用途,编制桥下空间利用规划,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桥下空间保护公益性利用示范工程。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支持配合属地政府推进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利用项目的建设。
10.设置功能性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服务站、司机之家、驿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拓展公路服务功能,提升群众出行品质。
11.开展道路智慧化试点。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智慧化建设改造,基本实现基础信息采集、视频监控、车辆管理、信息发布和通讯传输等功能。对部分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优化道路沿线附属设施,实施“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缆合一”改造,有条件的可试点实施以智慧灯杆为基础的智慧道路建设。
四、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重点攻坚阶段(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集中力量整治提升瓯海段入温主干道路、城镇重点道路、乡村联网道路。结合亚运通勤保障要求,2023年8月底前完成温州南、娄桥高速出入口等重点路线的环境整治提升。
第二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总结前阶段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经验、工作标准和工作模式,持续推进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整治提升城镇重点道路、乡村联网道路。
第三阶段:长效巩固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整治提升城镇重点道路、乡村联网道路1条。健全完善城乡道路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精细化常态化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刘云峰区长任组长,吴雪梅常委、张昶副区长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为核心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将城乡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区民生实事、各街镇及有关单位考核考绩体系,实行进度月督查、季通报、年考评。区四套班子领导要挂钩联系精品示范路的创建,协调推进该路段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二)分类协同推进。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区城乡道路环境整治年度实施计划和“一路一方案”实施。跨县(市、区)道路、亚运通勤保障道路以及串联和美乡村的部分重点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由市级牵头部门指导属地开展整体设计,并纳入市级重点督查。高速口入温主干道路整治提升方案明确后,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整治提升(包括公路设施维护、路面维护及绿化美化等)由属地政府牵头协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共同完成,提升后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日常维养,其他整治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落实维养责任单位。
(三)强化要素保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三基三主”、未来乡村建设等工作,加大城乡道路环境整治提升资金、人力、物资等方面的投入和统筹,对标“六化”标准和整治提升实施计划安排,高标准完成整治提升任务。结合城乡道路沿线资源开发,做好项目融资包装,积极争取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支持,探索乡贤资助、社会参与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市政道路整治提升项目按有关规定筹措资金,各出资单位需按年度计划及时拨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注重氛围营造。区里每年组织开展精品示范的创建,每年推选出1条以上精品示范路参加市里评比,通过评比活动推广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经验,扩大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积极开展交通文明出行及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宣传。通过公布城乡道路环境问题举报投诉电话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整治提升工作的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瓯海区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2.瓯海区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任务明细表
附件1
瓯海区城乡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云峰 区长
副组长:吴雪梅 常委
张 昶 副区长
成 员:朱成毅 区府办
沈显武 区发改局
陈舒頔 区经信局
王炳辉 区公安分局
陶臣建 区民政局
许建宇 区财政局
王晓东 区住建局
朱煊赫 区交通运输局
卢寿光 区农业农村局
孙小丹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陈 敏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林晓燕 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陈 辉 市交管局四大队
叶碧洋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金守信 区生态环境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朱煊赫任办公室主任,马宏斌(区交通运输局)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谢策(区农业农村局)、林兴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有关核心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实体化运作的工作专班。
附件2 瓯海区城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任务明细表 | |||||
编号 | 点位类型 | 路段名称 | 路段范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温州-台州交界 | 金丽温高速 | 梅岭隧道至娄桥高速口段 | 省交投温州管理中心 | |
2 | 温州-台州交界 | 瓯海大道 | 三溪互通-文昌路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3 | 温州南(高铁站) | 温州南站前路 | 温州南站-宁波路 | 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 | |
4 | 温州南(高铁站) | 宁波路 | 前道路-瓯海大道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5 | 温州南(高铁站) | 瓯海大道 | 宁波路-半塘街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6 | 温州南(高铁站) | 半塘街 | 瓯海大道-瓯海区政府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7 | 娄桥(高速口) | 娄桥高速出口连接线 | 娄桥高速出口连接线 | 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 温州管理中心 | |
9 | 娄桥(高速口) | 瓯海大道 | 娄桥高速出口连接线-景屿路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0 | 娄桥(高速口) | 景屿路 | 瓯海大道-商汇路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1 | 娄桥(高速口) | 商汇路 | 景屿路-龙舟运动中心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2 | 娄桥(高速口) | 龙舟运动中心 | 商汇路-娄东大街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3 | 娄桥(高速口) | 娄东大街 | 龙舟运动中心-洲洋路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4 | 娄桥(高速口) | 洲洋路 | 娄东大街-瓯海区政府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5 | 三溪(高速口) | 三溪高速出口连接线 | 三溪高速出口连接线 | 市交发集团 | |
16 | 三溪(高速口) | 瓯海大道 | 三溪高速出口连接线-三溪路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7 | 三溪(高速口) | 三溪路 | 瓯海大道-景德西路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9 | 三溪(高速口) | 景德西路 | 三溪路-瓯湖线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0 | 三溪(高速口) | 瓯湖线 | 景德西路-泽雅大道 | 区交通运输局 | |
21 | 三溪(高速口) | 泽雅大道 | 瓯湖线-通景路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2 | 三溪(高速口) | 通景路 | 泽雅大道-瓯湖线 | 区交通运输局 | |
23 | 三溪(高速口) | 瓯湖线 | 通景路-龙西线 | 区交通运输局 | |
编号 | 点位类型 | 路段名称 | 路段范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24 | 三溪(高速口) | 龙西线 | 瓯湖线-水碓坑村(泽雅纸山示范区 ) | 区交通运输局 | |
25 | 温州南(高速口) | 温州南高速口连接线 | 温州南高速口连接线 | 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 |
26 | 温州南(高速口) | 瓯越大道 | 温州南高速口连接线起3.5km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7 | 乡村联网道路 | 环库公路 | 环库公路 | 区交通运输局 | |
28 | 城镇重点道路 | 景屿路 | 景屿路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9 | 城镇重点道路 | 金蟾大道 | 金蟾大道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30 | 城镇重点道路 | 站前路 | 站前路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