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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圣蓝工贸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30 17:06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建设单位:温州圣蓝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温州圣蓝工贸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工程概要:

温州圣蓝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46日,企业于 2015 10月委托浙江大学编制了《温州圣蓝工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审批(温瓯环建〔2015274号),现有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桥工业园今汇路299(强强集团1号厂房第2楼北首),年产 260 万副眼镜,主要工艺为抛光、注塑、清洗、喷漆、点焊、印字等。现有项目劳动定员320人,设食堂,无宿舍,年工作时间 300 天,采用 8 小时一班工作制。现有项目于201693日通过验收(温瓯环验〔2016102号)。

随着企业自身的发展,企业决定搬迁至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桐汇路11号楼进行生产,厂房租用温州佳韵服饰有限公司,总租赁建筑面积为15000m2。搬迁后企业不再进行板材眼镜的生产,其余工艺基本与原环评一致,设备种类及数量作出相应调整,生产规模由年产260万副眼镜增加为年产280万副眼镜。企业劳动定员由320人减少为170人,年工作时间及生产班制未发生变化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表2

1  项目主要水、声环生态及土壤保护目标

保护项目

方位

距离

保护名单

保护级别

水环境

周边

/

温瑞塘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II 类标准

声环境

180m

焦下村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

生态环境

项目占地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目标

土壤环境

180m

焦下村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建设用地

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

能区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经度

纬度

林桥家园

120.58338404

27.95327862

居民

500

二类

西北

2440m

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

120.58977842

27.95206554

学校

2000

北侧

2170m

娄桥小太阳幼儿园

120.59666634

27.94304286

幼儿园

1000

东北侧

1263m

顺源公寓

120.60902596

27.94155480

居民

500

东北侧

1927m

安下公寓

120.60162306

27.93455971

居民

500

北侧

927m

潘桥老竹小学

120.58304071

27.92287179

学校

1500

西南

1360m

陈岙金桥乐园

120.57665706

27.91273744

居民

300

西南侧

2641m

焦下村

120.59249282

27.93016149

村庄

1000

南侧

180m

陈庄村

120.58276176

27.93773505

村庄

1500

西北

1030m

温州怡宁老年医院

120.60606480

27.94886220

医院

500

北侧

2250m

下岙村

120.56769848

27.93455023

村庄

50

西

2400m

东耕村

120.61671853

27.94436977

村庄

800

北侧

2740m

潘桥村

120.57353497

27.95212240

村庄

500

西

2770m

鸥海涤清小学

120.57593286

27.91186995

学校

1000

西

2750m

天使宝贝幼儿园

120.57441473

27.91071330

幼儿园

300

西

2947m

东边村

120.58408141

27.92072934

村庄

1000

西南侧

1488m

嘉和公寓

120.58251500

27.91871957

居民

200

西

1750m

大岸公寓

120.58177471

27.92120333

居民

200

西南侧

1580m

潘桥陈庄小学

120.58327675

27.93602891

学校

1200

西北

910m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超声波清洗废水、清洗废水、抛光废水、喷漆废水、喷淋塔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和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的水质、水量均在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范围内,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大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叠加现状浓度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切实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声环境:根据预测,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可符合相应标准。项目建成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水环境:项目总平面合理布局,生产区域、物料储运区和其他公用辅助工程区分开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均采用防渗地面,并通过收集沟、二次容器等设施能有效收集泄漏和消防事故废水,减少废水在地面上的停留时间并防止废水通过雨水系统进而污染地下水。在采取上述地下水污染源头措施后,物料泄漏的发生概率能控制在一个很低的范围内,同时物料向地下的渗漏量也会大大减少

土壤环境:土壤污染的防治坚持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测及事故应急处理为原则,采用主动及被动防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施地上污染地上防治、地下污染地下防治。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和混合收集。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贮存能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能防止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所有危险废物都能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且在建设单位生产之前应签订相应的处置合同,其处理处置方能满足环保要求。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从包装、暂存、运输、处理的全过程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涉及危险物质的泄漏、火灾及爆炸等环境风险,由于风险物质存在量较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企业应按照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在落实企业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以接受水平,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风险的危害。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清洗废水、抛光废水、喷漆废水、喷淋塔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和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割片环节要求每台割片机均配套有吸尘器,集尘风量为10000m3/h,将割片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一起引至楼顶高空排放(15m排气筒DA001)。抛光环节采用自激式水浴除尘器用于处理抛光产生的粉尘,尾气通过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15m排气筒DA002)。集气风量为 10000m3/h。注塑环节应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经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拉高排放(15m排气筒DA003),风量为8000m3/h。调漆、喷漆、烘干环节产生废气采用水帘除漆雾后经喷淋塔+干湿分离箱+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位于厂房楼顶的排气筒高空排放(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建议配备风量不低于15000m3/h。。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适当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地下水和地下水: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防渗措施。

固废:收集的粉尘、一般包装材料、废玉石、废滚筒粒子、收集的沉渣、边角料和残次品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漆渣和废水处理污泥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境风险:加强教育,强化管理,要求企业加强辅料的管理,设置防盗设施。同时应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建立三级风险防控体系等。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温州圣蓝工贸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桐汇路11号楼。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总体规划,其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环境影响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情况下,能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数据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3330日。报告书简本放置于环评单位;在报送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www.wzrlhb.com/xmgsview.asp?Id=682查阅报告书全本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附近敏感点焦下村、陈庄村、下岙村、东耕村、潘桥村、东边村等行政村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联系电话:0577-88660283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01

联系人:董工0577-88930800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温州圣蓝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桐汇路11号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阚经理 18815061869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温州圣蓝工贸有限公司

202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