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2/2023-58728
  • 文件编号:温瓯分类办〔2023〕1号
  • 主题分类:垃圾处理
  • 发布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3-03-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23年瓯海区推进垃圾处置优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7 16:49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分类办成员单位:

根据《2023年美丽瓯海全域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美丽瓯海全域行动成果,并结合瓯海实际,现将《2023年瓯海区推进垃圾处置优化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23年瓯海区推进垃圾处置优化工作要点


温州市瓯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章)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瓯海区推进垃圾处置优化工作要点

为巩固提升美丽瓯海全域行动成果,切实做好亚运龙舟赛事环境保障工作,推进我区垃圾处置优化工作,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推动城市市容环境和市民素质双提升,进一步彰显城市品质,营造迎亚运浓厚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常态化推进落实垃圾处置优化,基本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全面推广“两撤两点两到位”分类模式,整合提升回收点规范经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城乡生活垃圾回收率达60%以上,强化居民垃圾分类主动意识,确保垃圾分类准确率达70%以上;提高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能力,促进垃圾资源循环利用。全年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3个、示范小区18个,建成30个以上回收服务站,累计覆盖6个街道近150个小区,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垃圾分类上门收集服务。继续统筹消纳场所、拓宽消纳渠道、提升消纳能力,尽全力保障区内建筑垃圾产销平衡。在全区“批而未供”等各类未正式开发利用地块中寻找合适场地,建设“渣土银行”,用于建筑垃圾临时堆放。提升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消纳能力,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对各废品回收点和废旧金属回收点进行专项督导、整治和提升,及时总结废品回收点整治经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快瓯海静脉产业园(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建设,一期正式投入使用,吸引部分废品回收点入驻,促进废品回收点更加规范经营,力争二期启动建设。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力推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节约用餐标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适度点餐、餐后剩余打包。旅游、住宿等服务性企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提供可循环利用的消费用品。

二、时间安排

自2023年3月1日起。

三、整治任务

(一)深化管理模式方法。全面推广“两撤两定两到位”分类模式,支持开展以“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为主,其他投放方式为辅的垃圾分类管理方法,合理布局垃圾投放设施,方便群众分类投放。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18个、示范片区3个。(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

(二)提升垃圾分类效能。因地制宜细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各环节操作规范,建立完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进一步细化标准、精准发力,严格执行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工作机制,倒逼各小区、单位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力争到2023年底,垃圾分类准确率达70%以上。

(三)深化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年》《温州市塑料污染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加大督促指导,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常态化巡查督导,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产生。到2022年底,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区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比例下降40%。(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瓯海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各相关部门会同街道、社

区(村)加强各领域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情况执法检查,全区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或者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各行业各领域要注重宣传引导和刚性约束相结合,以农贸、批发等专业区场为重点,切实减少一次性塑料袋使用。到2023年底,全区50%以上的超市、农贸市场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绿色产品普遍推广。

(五)大力整治餐饮浪费。以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大型餐

饮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五大行动”,切实制止重点领域餐饮浪费,广泛开展文明用餐、杜绝餐饮浪费行动,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节约用餐标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适度点餐、餐后打包、光盘离席。(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铁投、旅投、科创集团、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新城建设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分拣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瓯海静脉产业园(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攻坚行动,补齐分拣能力不足短板,到2023年底,一期正式投入使用,二期力争开工建设,基本形成与再生资源产生量相匹配的分拣能力,并吸引部分废品回收点入驻,促进废品回收点规范经营。(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规范废品回收网络。开展废品回收点、废旧金属回收点督导、整治和提升专项行动,按照“淘汰一批、整改一批、新建一批”思路,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推动废品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完善废品回收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废品回收点经营行为。

(八)创新资源回收模式。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探索“政府+企业”模式,引进“前端收集一站式,循环利用一条链,智慧监管一张网”的虎哥模式,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垃圾分类上门收集服务。新建成30个以上回收服务站,覆盖6个街道近150个小区,城乡生活垃圾回收率达60%以上。(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拓宽渣土消纳渠道。通过开辟资源化利用、“渣土银行”、零星消纳项目等途径,合理设置各类渣土消纳场所,缓解渣土消纳难题。各镇街负责排摸、推荐本辖区内适合消纳渣土的地块,对拟设置渣土消纳场地出具意见。严禁以各种名义出租临时用地用于堆放渣土,各镇街出租临时用地前需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区政府备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初)。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根据职能任务,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上旬至11月底)。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要点,抓好各项目推进和落实。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促进各个项目的整改提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12 月中下旬)。着眼常态长效,健全工作机制,对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检查,反馈意见和整改提升。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对照标准全面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把手”要亲自抓谋划、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进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任务,要专题研究推动。区垃圾分类办负责具体统筹、协调、推进、督查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牵头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管行业要管分类”的要求,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做好配套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资金保障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机制保障。一是建立考核机制。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纳入“美丽瓯海全域行动”考核,同步开展现场督查、考核测评、排名通报等工作。二是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定期召沟通通报会,汇报工作进度、明确下步工作计划。三是强化督查考评。各成员单位成立督查小组,每月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检查工作实际到位情况,对查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各街道及部门,限期整改。开展“一月一通报”,落实“红黑榜”机制进行通报批评,倒逼工作。同时建立市民举报、市民监督团监督、媒体暗访曝光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宣传先行、舆论先导,区委宣传

部、区融媒体中心进行全方位宣传,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对推进过程中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曝光。各镇街(开发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层层宣传发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营造“文明创建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