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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2/2023-58723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环境执法
  • 发布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2023-03-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黄屿电镀有限公司“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27 14:31 访问次数: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和有偿使用的通知》文件要求,温州市黄屿电镀有限公司“十四五”初始排污权已完成核定,现将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有效期为2023327日至410日。

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申请复核,生态环境部门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联系人:谷倩倩         联系电话:88523713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2023年3月27日

排污单位

化学需氧量

t/a

氨氮

t/a

二氧化硫

t/a

氮氧化物

t/a

温州市黄屿电镀有限公司

12.634

1.68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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