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主要职责 |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村(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村(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民、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六)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村民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村(社区)发展服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