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落实。根据国家、省、市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区域排污总量管理及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本区域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区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六)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协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指导开展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国家、省、市、区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参与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相关工作。
(九)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全区有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
(十)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和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一)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指导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工作,参与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二)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三)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完成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瓯海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3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0921.60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10921.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605.39万元,增长105.4%,主要是2022年年初预算10398.46万元,其中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金额为5316.21元,即为实际执行数。
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87.60万元,占65.81%;政府性基金收入3734.00万元,占34.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占0%。
(三)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10921.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605.39万元,增长105.4%,主要是2022年年初预算10398.46万元,其中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金额为5316.21元,即为实际执行数。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570.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34.0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4.9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95.14万元,占28.34%;日常公用支出275.00万元,占2.52%;项目支出7551.46万元,占69.1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21.6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187.60万元、政府性基金3734.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570.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3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4.96万元。
(五) 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87.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71.4万元,增长35.2%,主要是2023年项目预算增加及2022年上级资金结转。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19万元,占3.3%;卫生健康支出144.58万元,占2.01%;节能环保支出6570.88万元,占91.42%;住房保障支出234.96万元,占3.2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8.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9.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4.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753.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3.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综合业务管理经费115.5万元,环保审批经费50万元,政府定向购买服务138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8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50万元,主要用于瓯海机动车排放监管及挥发性有机物(ⅤOCs)治理专项经费及河道水质监测经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595.0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运行维护经费及环境监测与监察能力建设。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484.63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84.63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34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80万元,五水共治专项经费66万元。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203.77万元,主要用于土壤固废专项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311.6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区建设及产业兑现资金。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174.86万元,主要用于仪器设备购置。
(1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267.9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4.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70.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95.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费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73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047.47万元,增加443.9%,主要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3800万元,其中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金额为686.53元,即为实际执行数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3734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3734万元,主要用于五水共治专项资金3734万元。
(八)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2万元,下降42.0%,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 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外地单位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万元,下降4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万元,下降64.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新购置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87.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88.6万元,增长8.9%,主要是2023年中央水污染资金补助提前下达及2022年上级补助资金结转。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3.9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17.46万元,一级项目4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
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出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