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3-16 08:44 访问次数: 来源:瓯海区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全区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区牵头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9.负责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1.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中心预算、下属差额事业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医院、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市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中心卫生院、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卫生院、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77102.52万元。

(二)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收入预算77102.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016.10万元,下降23.8%,主要是区卫健局汇总决算收入包含下属卫生院的事业收入。

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836.52万元,占56.85%;政府性基金收入33266.00万元,占43.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占0%。

(三)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支出预算77102.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363.90万元,下降26.9%,主要是区卫健局汇总决算中支出包含下属乡镇卫生院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382.7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5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0.9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3266.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240.53万元,占21.06%;日常公用支出336.76万元,占0.44%;项目支出60525.23万元,占78.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102.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3836.52万元、政府性基金33266.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382.7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0.93万元、其他支出33266.00万元。

(五) 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836.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371.23万元,增长20.2%,主要是2023年新增瓯海区普惠型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建设项目、智慧健康站建设、区疾控中心、各基层医疗单位核增2022年一次性绩效工资。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30万元,占3.39%;卫生健康支出41382.79万元,占94.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50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940.93万元,占2.1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89.5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94.8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667.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新冠疫情防控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3465.20万元,主要用于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智慧健康站建设、院前急救运行补助、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医疗质控、部分差额运行经费、卫生信息化建设、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保障经费、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智能监管系统经费、执法车辆购置、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12.00万元,主要用于区人民医院土地征用劳动力安置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3208.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补偿机制改革、三老人员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507.66万元,主要用于区疾控中心公用经费、传染病防控与应急工作、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实验室与卫生监测专项、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慢性病防控与健康促进和职业病防治。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8128.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1119.39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治疗管理工作经费、儿童预防接种经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妇幼健康信息宣教工作、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70.0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社会心服体系建设。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4038.78万元,主要用于体医融合体质监测、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学生健康体检、慢阻肺筛查项目、特殊人群签约服务补助经费、瓯海区普惠型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试点建设项目、皓齿工程、结直肠癌筛查、预防性体检经费、预防接种服务费等。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3928.52万元,主要用于公开招聘工作经费、宣传工作经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备案制人员经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助你好孕经费、卫健工作经费及医护人员体检、复合营养素福施福经费、奖励扶助、家庭发展管理工作经费、特别扶助、瓯海区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集中收集处置经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服务费、计划生育补助慰问金、避孕药具经费、生育关怀等。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56.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64.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和事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30.00万元,主要用于区管干部体检、市级干部医疗保健对象医保外医疗费用、干部保健、老干部医疗保障经费、全区重大事件医疗保障等。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81.0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105.09万元,主要用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民营医院扶持、爱国卫生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支出等。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28.5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信息化建设。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40.9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577.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40.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3266.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694.80万元,增长8.8%,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经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支出33266.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33266.0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经费。

(八)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卫生健康局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9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7.40万元,增长96.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 需要,2023 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与上 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瓯海外各单位到瓯海卫健局开展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不再增加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3.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40万元,增长10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00万元,增长百分比无法计算,由于上年预算为0,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区卫生监督所购置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2万元,增长2.7%,主要是工会经费、公务交通保障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9.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9.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区卫生健康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259.23万元,一级项目2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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