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
2. 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搜集评估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
3.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区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5.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8.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镇街(开发区)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9.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0.指导统计信息中心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区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科学使用上级统计部门分配给区统计局的统计事业经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647.04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收入预算1647.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94.54万元,增长56.5%,主要是新增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和瓯海区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经费。
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7.0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占0%。
(三)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支出预算1647.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94.54万元,增长56.5%,主要是新增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和瓯海区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经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0.66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76.49万元,占47.14%;日常公用支出47.29万元,占2.87%;项目支出823.26万元,占49.9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7.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647.0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0.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3万元。
(五) 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7.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94.54万元,增长56.5%,主要是新增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和瓯海区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0.66万元,占88.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4万元,占4.88%;卫生健康支出47.61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58.43万元,占3.4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37.4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离退休方面等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7.30万元,主要用于各专业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347.96万元,主要用于各专业统计监测、调查工作经费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468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5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7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7.6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8.43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3.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6.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7.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 需要,2023 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与上 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调研、检查统计工作发生的接待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 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2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13万元,增长9.6%,主要是工会经费和体检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3.26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是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是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业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项):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反映财政部门安排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