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0/2023-58260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社会保险
  • 发布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2023-03-1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袁俊波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发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0 09:39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温州烨臣数控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袁俊波,于2020年6月2日下午18时许,在工作中受伤,经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温瓯人社工认〔2020〕564号)。因该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该公司应当支付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因该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现袁俊波向我中心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合计53920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规定,经审核,符合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条件将予以发放。

公示期: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联系电话:0577-55566230。



温州市瓯海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