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站所)、南村村:
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梧田街道南村村城中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梧田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梧田街道南村村城中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的部署要求,系统提升我街道城中村火灾防控水平,减少和遏制城中村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结合《瓯海区城中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温瓯消安委〔2022〕6号)和《温州市瓯海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瓯海区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温瓯消安委〔2022〕8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重拳整治城中村消防安全失序乱象,有效强化城中村公共消防基础保障,健全完善村居(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力实现“防亡人、压总量、提本质、促长效”总目标,力争我街道民房类火灾事故总量逐年下降,为温州“走好共富路、争创先行市”提供消防安全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南村村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逐项提出整治措施。坚决做到区域内安全隐患全起底,消防设施全覆盖,问题整改全清零,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三、基本情况
梧田街道南村面积2.2平方公里,三面环山,坐北朝南,东至104国道(仙慈大道),南临丽岙肯恩大学,西傍吹台山麓,北依北村。分为南村、湾底两个自然村。常住人口836户,户籍人口3386人,外来人口约13000人。南村现登记居住出租房913户,合用场所226家,企业81家,消防栓33处,电动车集中充电点93处(共110台1197个头)。
四、组织领导
成立梧田街道南村村城中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驻村联系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场所设在南村村,驻村联系领导任整治办主任,陈展为具体联系人。
五、行动时间
2023年2月7日——2023年6月30日
六、工作任务
1.开展合用场所专项整治。采取“逐户销号”的方式,全面开展合用场所“回头看”,在执行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十个一律”、“五项改造提升”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与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和“三合一”情况的;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采用实体砖墙完全分隔,确需开门的,是否安装钢制防火门并加装闭门器、张贴“常闭”标识;3.合用场所的生活区域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直通室外;4.合用场所的生产加工区域是否安装简易喷淋和智能火灾报警器;5.电气线路是否采用套管保护,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2.开展居住出租房专项整治。采取“逐户销号”的方式,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大清查,根据瓯海区居住出租房安全检查评分记录表内容,重点排查整治居住出租房以下内容:(1)是否存在木楼板、木楼梯、木隔断“三木结构”;(2)房间是否已采用实体砖墙隔断至楼板底部,是否安装钢制防盗门;(3)套房式住宅是否违规分隔出租;(4)除分隔到位、独立设置的专用厨房外,居住间或公共通道等部位是否违规使用燃气灶等烹饪灶具;(5)每个承租户分电表下是否规范安装漏电保护器,因安装漏电保护器造成跳闸的电气线路是否检修、更换到位;(6)是否存在电动车在室内充电、停放或者室外飞线充电;(7)消防“四要件”和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是否规范配置并张贴使用说明;(8)“四色”分类告示牌是否已粘贴;(9)“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是否改造提升到位。
3.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对现存安监云登记的企业开展隐患大排查,及时落实整治,确保零隐患。实行“四无”企业整治回头看,对历年整治的“四无”企业进行核查,凡是发现反弹的,一律查封断电。
4.开展人员密集经营场所集中治理。结合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城中村中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排查整治,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提升城中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
5.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整治力度,禁止私拉乱接“飞线”充电,对停放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予以拖移车辆并顶格处罚。加大财力投入,排摸建设场地,建设可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大力推广安装单个智能充电插座,解决电瓶车充电难的问题。
6.强化公共消防水源设施建设。做好消防水源排摸评估,掌握消防水源类型分布,有序推进既有市政消火栓常态维护保养,并通过新建取水码头、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方式做好水源盲区的建点补面。在消防水源旁配置消防屋或器材取用点,设置水枪、水带、太平斧等器材。
7.开展消防车道整治行动。一是制作禁停告知警示牌,对主要道路实行严管,除划线停车位外,一律禁停车辆,畅通消防车通道,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等基本要求;二是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对各类场所内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的违法搭建一律拆除;三是规范停车。通过边角地建停车场、划停车位等措施,增加停车位,使车辆停放有序。
8.提升弱势群体居所火灾防控能力。排摸辖区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并建立花名册,做好“敲门入户”宣传提示。深入落实电气线路套管、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安装燃气报警装置、配置灭火器和逃生面罩等弱势群体居所消防安全改造措施。
9.建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组建村居微型消防站及志愿消防队,配置适合村居使用的小型消防车或者摩托消防车、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装备,实现“救初期”的目标。建立日常消防管理和防火巡逻巡查制度,充分利用微型消防站、平安巡防队伍等力量加强夜间重点时段(晩 8 时至次日6时)巡防巡逻。
10.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公布防火公约,凝聚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意识。通过村居广播等形式,播放消防宣传提示,多时段、常态化提醒消防安全。村主要出入口、村两委宣传橱窗、村民集中区域等显要位置,要张贴消防安全提示。推进消防宣传进文化礼堂,在文化礼堂建设消防安全宣传点,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讲、授课、讲座等主题活动,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组建一支党员消防安全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巡防、巡查、宣传。组织房东、承租人、各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模拟通道疏散、搜救逃生、电动车起火扑救的实战演练,使房东、承租人、各场所负责人能够熟悉疏散通道路径、掌握搜救逃生方法及要领、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体参与行动的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一定要端正态度,统一思想认识,不完成任务不收兵。
(二)严格标准。“隐患就是事故”,在排查与整治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标准,仔细排查隐患,严格落实整治。同时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督导。所有成员要服从组织安排,进岗到位参与排查整治与联合执法,不得擅离职守。街道建立领导督查机制,定期开展跟踪问效,对开展工作迟缓,力度偏弱,在上级督查中扣分较多的网格将予以通报,对未认真开展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组织约谈诫勉,对隐患排查不彻底、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附件:1.梧田街道南村村城中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瓯海区居住出租房安全检查评分记录表
3.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件1:
梧田街道南村村城中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章 强
副 组 长:周承祖、孙康崇
整治办主任:孙康崇
成 员:吴 绩、陈树树、陈 展、曹 博、郑曼俐、陈祥剑、叶小新、李 敏、张 伟、余德将、卓德道、黄胡敏、胡懂俐、张志清、张建武、张助人、颜新华、颜和松、胡方敏、徐建浦、张建敏、林孙建、何吉来、 万 历、周鹏飞、王顺益、邹淇琦、王 克
附件2:
瓯海区居住出租房安全检查评分记录表
检查地址: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房屋结构: 类型: 是否通天房: 房间个数: 总层数: 出租层数:
否
决
项 | 居住出租房与18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在同一建筑内 £ | |||
其他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出租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混凝土楼板分隔 £ | ||||
三层及以上居住出租房的楼梯、楼板、隔断等采用木结构等易燃材料 £ | ||||
电动车违规在室内充电或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 £ | ||||
通天房 改造提升 | 未安装钢质防火门、隔墙和气窗未实体墙分隔: 未提升£ 不到位£ 二层及以上(含跃层)居住间未设第二应急通道: 未提升£ 不到位£ 居住间、楼梯顶部未装智能烟感和联动警铃: 未提升£ 不到位£ 居住间、通道未安装消防喷淋或喷淋无水: 未提升£ 不到位£ | |||
扣
分
项 | 防火分隔 | 1.居住间未采用实体墙、混凝土楼板等隔断到位: 扣 10分 £ 2.房间隔墙、吊顶、屋顶等采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物分隔: 扣 10分 £ 3.隔墙分隔未砌至楼板底部或在楼梯间开设窗户: 扣 10分 £ 4.群租房通道内设置通风窗未安装喷淋烟感或开窗过高: 扣 10分 £ 5.商品房、安置房、住宅小区等套房式住宅违规分隔出租: 扣 10分 £ | 扣: | |
疏散通道 | 6.单层超200㎡、四层及以上未设2条楼梯、三层以上未设楼顶疏散条件:扣 10分 £ 7.楼梯、通道、出口等封闭、安装空调外机,防盗窗无法开启: 扣 10分 £ 8.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室外逃生梯锈蚀、离地过高等: 扣 5 分 £ | 扣: | ||
电气线路 | 9.主要电线未套管、私拉电线、用不合格插板等: 重扣10分£ 轻扣5分£ 10.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或安装接线不规范等: 扣10分 £ | 扣: | ||
用火集中 | 11.居室、通道、地下室违规使用明火灶具或超量储存液化气: 扣 20分 £ 12.可用明火厨房的煤气罐、泄压阀、燃气皮管等存在隐患: 扣 10分 £ 13.居住10人以上群租房公共明火厨房气改电未完成: 扣 10分 £ 14.明火厨房无通风窗、不燃密闭门,厨房外少量存放液化气等: 扣 5 分 £ | 扣: | ||
电动车管理 | 15.在楼梯间、通道、门厅等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车: 扣 5 分 £ 16.电动车违规停放处设充电条件、飞线充电等: 扣 5 分 £ | 扣: | ||
消防器材 | 17.以下设施未配备每项扣5分,不足失效不规范每项扣2分: 灭火器 £ £ 逃生绳 £ £ 逃生面罩 £ £ 应急灯 £ £ 手电筒 £ £ 手动警铃 £ £ 18.用于出租居住的房间消防器材使用说明未粘贴: 扣 5 分 £ | 扣: | ||
智能设备 | 19.烟感未安装、大部分失效扣15分,智能烟感控制器失效或未通电(含通天房) .扣10分,烟感不足或个别失效(含通天房)扣5分: 扣: 分 £ 20.居住30人及以上未安装消防喷淋、喷淋无水扣20分, .安装不到位不规范扣5-10分: 扣: 分 £ | 扣: | ||
日常管理 | 21.“四色”分类告示牌 色: 未粘贴 扣10分 £ 22.居住10人及以上的群租房专人管理不到位: 扣10分 £ 23.房东对隐患整改、疫情防控、环境卫生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扣10分 £ | 扣: | ||
1.存在否决项隐患得0分,判定“不合格”;总得分等于高于85分,综合判定为“合格” 2.存在危险房屋、违法建筑、地下建筑、木结构建筑群租等隐患,应综合分析判定是否合格 3.楼梯间设置房间的房门必须采用钢制防火门,原安装的防盗门视为整治合格 其他问题:
| 总扣分 | |||
得 分 | ||||
是否合格 |
附件3:
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镇街(开发区): 地址:
场所名称: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否 决 项 | 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有人员居住 □ | ||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楼板进行分隔或分隔不到位;确需开门,未采用防火门 □ | |||
合用场所的生活区域未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能直通室外 □ | |||
除餐饮行业外,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公共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未与其他部分分隔的 □ | |||
疏散不独立的合用场所整治提升不到位 □ | |||
其他: □ | |||
扣 分 项 | 电气线路 (40分) | 室内电气线路未套管(阻燃)保护(情形严重扣20分,轻微扣5分) 严重□ 轻微□ | |
未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扣20分 □ | |||
设施配备 (35分) | 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5分 灭火器□ 应急照明灯□ 防火门闭门器□ 防火门“常闭”标识 □ “四色”消防安全告示牌 □ 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扣5分 □ 生产加工、储存可燃物品的合用场所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5分 智能感烟报警器□ 水喉□ 简易喷淋 □ | ||
电动车管理 (25分) | 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扣15分 □ 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车扣10分 □ | ||
总得分 | |||
注:1.存在否决项内容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总得分按0分计。 2.得分80分(含)以上的,判定为合格。 | |||
重点清查以下内容:1.停用的合用场所是否“带病”返用;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采用实体砖墙完全分隔,确需开门的,是否安装防火门并加装闭门器、张贴“常闭”标识;3.合用场所的生活区域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应直通室外,未直通室外的,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治;4.电气线路是否采用套管保护,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