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2/2023-57857
  • 文件编号:温瓯城管办〔2023〕2号
  • 主题分类:综合管理
  • 发布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3-02-0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瓯海区园林绿化养护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09:26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现将《瓯海区园林绿化养护一体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园林绿化养护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区绿化养护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提高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坚持一把剪刀剪到底,完善分类监管考核机制,实现绿化养护作业闭环管理,提升城市园林景观美誉度,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区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重点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绿地管养水平和精细化程度,全面深化“一把剪刀剪到底”管养体系,积极推进绿化管养一体化模式,全力构筑文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方位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瓯海全域美丽环境,形成以“精致、细致、深入、规范”为内涵的城市管理模式,以更高水平管理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我区绿化质效,绘就“全域美”的生态底色,实现瓯海城市更有韧性、发展更有温度、市民生活更有质感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以“管理精准、品质精致”的要求,全面提升我区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统筹全区绿化管理目标实现高水平全域覆盖。同时,着重突出瓯海核心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效果,出亮点,树形象。

(二)管建结合,整体推进。注重建管结合,既抓高标建设,又抓高效能养护管理,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使园林绿化项目发挥最佳的综合效益。

(三)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实行条块联动、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多跨协同、全区“一把剪刀”推进绿化养护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任务

将现行区管绿化、镇街管绿化等各层级管养的绿化集中统一到区管层面管养,建立健全市场化管养机制,确立高标准监督、考核制度,全区统一实行“一把剪刀剪到底”管养模式。

(一)实施范围

本次绿化管理养护一体化的范围为除单位(小区)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及高铁新城负责的动车南站周边绿化范围外的全区所有各级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小区围墙外绿地及古树名木等养护项目。截止到2022年12月,全区管养绿地面积达 4029627 平方米(含公园绿地、广场绿地、街头绿地与防护绿地),行道树 58125 株。

(二)实施主体

绿化养护一体化改革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实施主体,统一对全区各级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小区围墙外绿地及古树名木等,按属地镇街范围作为独立标段分别进行发包,共13个标段。通过公开采购招标确定绿化养护单位,全面实现市场化管养作业。


(三)管养模式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对全区绿化的市场化养护效果与对镇街的绿化管理效果考核排名工作。属地镇街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负责对属地绿化开展日常巡查管理,实行双重管理、共同考核模式,分层压实监督管理责任,提升绿化精细管理水平。

四、职责分工

(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全区统一的市场化养护整体方案与实施标准、考核办法等;负责明确维养范围、面积与数量;负责市场化发包工作,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与监督以及上级交办件等的处置,负责每期维养经费的确定、审核、拨付和使用情况监督等;负责对整个市场化养护工作的监督、指导与协调工作。

(二)属地街镇:配合整体市场化的运作,负责对中标的实施企业进行日常的管理、考核与监督,日常数字城管件的处置;负责协调绿化用地、居民、业主等相关属地政策问题。

五、取费标准

根据温政办〔2016〕119 号文件《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对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经费补助基数方案和温州市区城市排水设施管养经费保障过渡方案的通知》的相关标准。

六、考核方式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属地镇街实行联合考核模式,共同负责辖区绿地养护的常规检查和监督考核。考核采取绿化养护企业台账上报,镇街周巡查,区局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镇街对绿化养护公司履约情况与日常养护情况进行巡查监管,考核分数占比20%,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用日常考核和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绿化养护质量进行考核,分数占比80%。绿化养护考核结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排名,区财政凭月度考核结果差异化拨付各标段养护经费。

七、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2月底前):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初拟实施方案,征求各镇街意见,根据详细排查确定的城区绿化养护面积及具体苗木数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同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管理流程。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2月-6月):在确定实施方案(含养护标准、考核标准)后,进入养护市场化招标工作的全面实施阶段,计划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的招标工作。一周内做好最后交接工作,中标单位顺利熟悉各道路绿地、街头绿地、行道树等工作范围、内容以及其它工作。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6月以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城区的主次干道、公园广场、街头绿地、行道树等绿化养护管理全部纳入管理考核,各部门及镇街应根据各自职能及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每月做好城区绿地养护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充分保证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规范、有序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