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新载体、各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瓯海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温瓯科〔2020〕28号)的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第三方审计、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决定对2022年第三期科技创新券给予兑现,共计421331.77元。
兑现单位需开具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抬头为: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款项内容:2022年第三期科技创新券兑现。收据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服务提供方浙江省方圆工业电器检测技术研究院为非法人单位,无法开具发票,可以由其依托单位浙江方圆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开具。
请各载体将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于2023年2月10日前报送至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电话:邹邵超,0577-88537557。
电子邮箱:ohkjjzhk@126.com。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609室。
附件:瓯海区2022年第三期科技创新券兑现明细表附件.doc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