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瓯海区河道整治验收(第三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5 15:39 访问次数: 来源:综合组

       按照《温州市易反弹河道监督管理规定》、《温州市易反弹河道整治验收管理规程》,我办于2023年12月5日,组织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农业、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成立验收组,对返黑返臭风险点浦东河,易反弹河道山前河、妖儿河(新开河)、瞿溪横河的整治工作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对上述河道的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认定符合验收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12月5日-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与组织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瓯海区治水办,55591929。


瓯海区美丽瓯海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