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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7/2023-71238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村居事务
  • 发布单位:丽岙街道
  • 成文日期:2023-12-2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丽岙街道2023年省(市)级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清册公示(二)

发布日期:2023-12-25 14:14 访问次数: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级以上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温资规瓯〔2023〕221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市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标准为30元/亩·年。现将丽岙街道市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分配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 12月25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共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各监督单位反映公示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577-85380532姜宅村   0577-85380840曹建村  0577-85382334泊岙村

0577-85380934     丽岙街道办事处

0577-88276900     瓯海区资规分局

附件:丽岙街道2023年度市级以上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分配表


公示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 月25日


附件:

丽岙街道2023年度市级以上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分配表

序号

村(社区)

公益林拟发放农业亩数

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标准为30元/亩·年

补偿金额

省级

市级

丽岙街道(合计)

2347.5

0

30

70425

1

姜宅村

1743.4

0

30

52302

2

曹建村

518.3

0

30

15549

3

泊岙村

85.8

0

30

2574

注:因2023年开展省级公益林与国土“三调”融合优化后续完善工作,本次省级公益林资金拟发放面积数据为初期融合优化成果数据,请各镇街、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公益林融合优化成果后续完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各村省级公益林成果面积核实、确认后,以最终确认面积作为资金发放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