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级以上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温资规瓯〔2023〕221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市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标准为30元/亩·年。现将丽岙街道市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分配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 12月25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共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各监督单位反映公示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577-85380532姜宅村 0577-85380840曹建村 0577-85382334泊岙村
0577-85380934 丽岙街道办事处
0577-88276900 瓯海区资规分局
附件:丽岙街道2023年度市级以上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分配表
公示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丽岙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 月25日
附件:
丽岙街道2023年度市级以上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分配表
序号 | 村(社区) | 公益林拟发放农业亩数 | 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标准为30元/亩·年 | 补偿金额 | |
省级 | 市级 | ||||
丽岙街道(合计) | 2347.5 | 0 | 30 | 70425 | |
1 | 姜宅村 | 1743.4 | 0 | 30 | 52302 |
2 | 曹建村 | 518.3 | 0 | 30 | 15549 |
3 | 泊岙村 | 85.8 | 0 | 30 | 2574 |
注:因2023年开展省级公益林与国土“三调”融合优化后续完善工作,本次省级公益林资金拟发放面积数据为初期融合优化成果数据,请各镇街、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公益林融合优化成果后续完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各村省级公益林成果面积核实、确认后,以最终确认面积作为资金发放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