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6/2023-70937
  • 文件编号:温瓯政服〔2023〕9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瓯海区政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2023-07-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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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瓯海区涉企评估“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8 16:27 访问次数: 来源:区政务服务中心

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瓯海区涉企评估“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7月5日       


瓯海区涉企评估“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和企业活力,节约社会资源,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涉企鉴定评估“最多评一次”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优化提升,决定推行涉企评估“一件事”改革,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涉企评估改革为抓手,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前置条件,优化中介服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升涉批中介服务市场化、规范化、高效化水平,增强企业对行政审批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营造更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举措

(一)梳理区级涉企评估事项清单与免评估清单

梳理规范涉企鉴定评估事项,公布2023年涉企评估事项清单与免评估清单,并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涉企鉴定评估,促进涉企服务健康发展。

各行政部门不得擅自设置清单以外的评估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评估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鉴定评估类中介服务材料;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由行政部门组织进行鉴定评估的,一律不得转嫁给行政相对人。

(二)深化“多评合一”“一评多用”模式

在工业类、农业类、商服类等领域推进“多评合一”“一评多用”服务模式,打造极简服务新优势。通过流程再造,对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跨层级的中介事项,进行全链条、全周期统筹设计;对于依法开展的涉企评估事项,各行政部门应在可控前提下,尽可能以事中事后监管等其他方式替代或部分替代;能合并开展的不同鉴定评估原则上应引导行政相对人合并进行,确定由政府财政支付而非行政相对人承担费用的评估类中介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实行简化或合并;对于跨层级接续开展的涉企评估事项,相关部门应主动协调并鼓励在一个层级一次性开展,或首次开展评估论证后后续进程予以直接认可。

(三)推行区域评估试点

在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区域评估,由财政预算保障提前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前置性评估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报有审批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将评估评审结果供进入该区域的企业项目使用。区域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对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节能、水土保持、防洪影响、水资源论证、地震安全性、文物影响、雷电灾害风险、环境影响等10个事项进行统一评估。进行统一评估的,一般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强制性项目除外)单独提出评估要求。

按照“先易后难,示范引领”的原则,以时尚智造小镇园区作为区域评估试点园区,后期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在全区其他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扩大实施范围。

(四)探索建设项目“全域全过程一次评”

鼓励多资质中介机构或通过联合体形式,对项目建设涉及的各类勘察、设计、评估、论证等服务事项,鼓励由其中一家中介机构牵头完成建筑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和不动产测绘、环评、水评等服务。以一套资料、联合踏勘、同步编制,进一步发挥资源集聚效应,实行“最多评一次”。即由一家中介机构牵头完成建筑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和不动产测绘、环评、水评等闭环服务,就项目涉及的地质勘察、建筑设计、工程咨询(造价咨询)、项目管理、评估论证等提供全过程中介服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进行一次评,如区域评估、项目前期报批评估(区域评估除外)、项目建设过程评估。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调研阶段(2023年3月初至4月中旬):各行业部门开展调研走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做好瓯海区涉企评估“一件事”前期筹备工作。

(二)试行开展阶段(2023年4月下旬至7月上旬):梳理、公布2023年度涉企评估事项清单与免评估清单,印发《涉企评估“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形成相关实际案例。

(三)推广提升阶段(2023年7月至年底):根据试行经验,逐步在全区进行推广并总结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认识。涉企评估“一件事”改革是国务院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工作要求,也是助力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甄别企业遇到的具体问题,梳理缩减相关评估事项或环节,切实简化流程,减少企业负担,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地。

(二)建立督考机制。区政务服务中心要该项改革与月度、年度考核挂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推动改革各类主体主动参与。对改革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利用手中权力暗箱操作、变相要求重复开展评估或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将转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三)加强调研和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最多评一次”的改革宣传,提高民营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各行业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企业的走访调研,积极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对有成效的做法积极推广宣传,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曝光,积极营造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