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以下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8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公示举报电话:0577-88530241
序号
贷款对象
贷款期限
贷款金额
贴息金额
1
林爱松
一年
49万
22785元
2
包翰布
30万
13678.75元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