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0/2023-70016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社会保险
  • 发布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2023-11-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公示(2023.11.20)

发布日期:2023-11-20 15:41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2日。

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

 

序号

企业名称

吸纳就业人员姓名

补贴金额

1

浙江迪亚服饰有限公司

林苗苗

13236.47

2

温州大象城商贸中心有限公司

俞幼怡

12958.6

3

温州三缔科技有限公司

郑婉尔

13373.74

4

温州科锐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包雅诗

13348.86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