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治水办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五水共治”第二批专项资金的通知》(瓯治水办〔2023〕1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将2023年度治水专项资金共计200万元下达给建设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水利局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
2、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3日。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水利局建设科:0577-88529482。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表:
2023年度“五水共治”第二批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计划补助金额 | 累计下达 | 本期 补助 资金 | 实施单位 | 备注 |
1 | 潘桥街道6条河河道清淤工程 | 378 | 200 | 200 | 200 | 潘桥街道 | |
合计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