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44/2023-69431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市场秩序
  • 发布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2023-10-2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麦其婵)

发布日期:2023-10-26 09:10 访问次数: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本局于2023年10月23日对麦其婵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禁止从业一案依法做出温瓯市监罚告〔2023〕784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当事人作处罚如下:当事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也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2023)784号麦其婵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docx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