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0/2023-69296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社会保险
  • 发布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2023-10-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通知书》送达公告(秦安国)

发布日期:2023-10-17 15:59 访问次数: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安国(身份证号码:42092319******0431):

经查你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于2021年2月23日办理义乌市温哆电子商务商行工商营业执照,期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一条。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十二条规定,现责令你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8883.68元。

本单位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告知书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温州市瓯海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通知书》(温瓯就业稽改字〔2023〕2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本局领取《温州市瓯海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秦安国稽核整改通知书(1).docx

 

联系人:胡洁、张茫茫

联系电话:0577-88530241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号楼805室(平天路102号)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