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4/2022-56994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工作信息
  • 发布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03-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推进2022年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4 10:58 访问次数: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去年,根据省防指《关于开展基层防汛体系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市防指要求,我区在瞿溪街道、泽雅镇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市级试点建设,取得了一定建设经验。为进一步提升基层防汛防台能力,筑牢防汛防台“最后一公里”,根据省市防指要求,区防指决定全面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健全完善、责任全面落实、风险精密智控、救援高效有序、灾后恢复迅速、运行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应急体系总体目标。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指出“防台抗台工作基础在基层,主体是群众,特别是乡镇、村一级如何发挥好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乡自为战、村自为战’,在紧急关头能够把群众动员和组织起来,这个问题应引起重视,抓好落实。这也是对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具体检验”。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是一以贯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汛防台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基层防汛防台基础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体目标的重要保障。在近年防御梅雨洪水、“黑格比”“烟花”“灿都”等台风灾害和局地强降雨天气灾害的实战中,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充分发挥了作用。但受机构调整、基层换届、人员变动影响,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出现组织不全、责任不清、人员不落实等问题,给基层防汛防台工作带来安全隐患。为补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短板,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防汛救灾能力,全面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十分必要。各级防指要切实提高对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各镇街要按照《意见》要求,对照《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与管理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标准》),认真摸底调查,查清短板弱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乡逐村推进标准化建设,着力健全完善“六张网”,即组织责任网,做到有组织机构、有责任网格、有责任人、有岗位职责、有考核评价;风险防控网,做到有风险清单、有应急预案、有监测预警设施设备、有避险管控措施;抢险救援网,做到有救援队伍、有应急物资、有协调机制;灾后恢复网,做到有信息报送和复盘评估制度、有恢复重建措施;运行保障网,做到有保障措施;数字化应用网,做到有数字化平台高效应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实施方案。各镇街要把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作为今年防汛防台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镇街、村社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要按照标准具体负责落实到位。各镇街要在3月底前编制工作方案,列出“三张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以及完成时间,并报区防指审查同意。

(二)加强督促指导和资金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温州市瓯海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附件2)的责任分工督促指导镇街完成创建任务。要落实资金保障切实保障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顺利开展,区防指根据省防指的具体补助资金视情况进行资金补助。

(三)倒排时间推进。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到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6月底前,各镇街要基本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并在实战中进一步巩固提升。10月底前,区防指组织开展验收。请各镇街于每月20日前将月报表(见附件3)上报设区防指办,区防指办将适时通报和督办。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防汛防台考核重要评价指标。

联系人:陈毅,13738301861、 651861。

附件:1.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与管理标准

2.温州市瓯海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3.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进度月报表

温州市瓯海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温州市瓯海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

(一)组织责任网

健全完善组织责任网,做到有组织机构、有责任网格、有责任人、有岗位职责、有考核评价,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事项

标准

上级指导部门

镇街

村社

组织责任网

组织机构

(1)【乡级防指及防指办】乡镇(街道)健全完善乡级防汛防台指挥部(简称乡级防指),明确办事机构(简称乡级防指办),承担防汛抗旱日常工作,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统筹考虑、有效衔接,一般由乡级应急管理办公室(站、中心或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科室)承担。

防指办

①镇街发文调整镇街防指和防指办组成人员,并报区防指备案。②在省防汛防台应用平台更新上述责任人数据信息。


(2)【村级防汛防台组】行政村(社区)设立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简称村级防汛防台组),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工作。

防指办

镇街防指汇总辖区内行政村(社区)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文公布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组成人员。


(3)【应急工作组】应急响应期间,乡级防指、村级防汛防台组分别成立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相关工作。

防指办

镇街防指汇总本级和村社两级应急工作组人员名单,并录入省基层防汛防台应用平台。


责任网格

(4)【村级网格设置】乡级防指负责组织村(社区)划定防汛防台责任区网格。以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水库山塘、堤防海塘、水闸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风险防范区、船只、危旧房、公路危险区、地下空间、下沉式立交桥、农家乐、海上养殖、物资仓库、避灾安置场所等责任区设置网格,做到村(社区)风险区全覆盖。台风洪涝灾害风险隐患巡查以及避险转移、抗灾自救等工作纳入网格员职责。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风险防范区等网格

①镇街防指负责组织村(社区)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划定防汛防台责任区网格。②镇街防指负责组织村(社区)划定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责任网格。


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等:危旧房、地下空间、下沉式立交桥、低洼易涝区等网格

区交通局:公路危险区等网格

区水利局:水利(水务员)、水库山塘、堤防、水闸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等网格

区农业农村局:农家乐、水上养殖等网格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景点等网格

区应急管理局:物资仓库、避灾安置场所等网格

组织责任网

责任人

(5)【责任制】落实防汛防台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防汛防台工作纳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建立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工作责任制。每个乡镇(街道)有1名县处级领导包联、每个村(社区)有1名乡镇领导包联、每个处于危险区域家庭户有1名村干部或党员包联。

防指办

①镇街防指确定乡领导包村、驻村干部、村级主要负责人名单,并上报区防指。②在省防汛防台应用平台更新上述责任人数据信息。③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文件中注明分管领导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确定村干部、党员包户人员名单,上报镇街防指。

(6)【乡级防指成员】乡级防指指挥长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副书记(或常务副镇长)担任,分管应急、水利、人武、资规、住建、农业农村等工作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

防指办

在省防汛防台应用平台更新镇街防指成员数据信息


(7)【乡级防指办人员】乡级防指办主任由分管应急的负责人兼任,专职副主任原则上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站、中心或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其他具有防汛防台任务的科室负责人担任,乡级防指办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

防指办

在省防汛防台应用平台更新镇街防指办人员数据信息。


(8)【乡级责任人】明确乡级人员转移责任人、水利员、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人、气象协理员、船只保安联络员、避风港管理员、灾害信息员、海洋灾害防范责任人等其他防汛防台责任人。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人

①镇街防指在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明确乡级相关责任人名单。②在省防汛防台应用平台更新上述责任人数据信息。


区水利局:水利员

区应急管理局:转移责任人、灾害信息员、气象协理员

(9)【村级防汛防台组成员】村级防汛防台组组长由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为成员。

防指办

在省防汛防台应用平台更新村级防汛防台组数据信息。


(10)【村级网格责任人】明确村级人员转移责任人、水利(水务)员、灾害信息员、气象工作信息员、网格责任人。网格责任人配置满足岗位职责要求,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人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会操作智能手机,应急期间能驻村履职。

同(4)

镇街防指组织指导村(社区)落实村级网格责任人

落实村级网格责任人,上报镇街防指(网格责任人可兼职,其中村级转移责任人和灾害信息员由村(社区)书记担任)

组织责任网

岗位职责

(11)【责任告知】乡级防指落实责任告知,采用明白卡等方式告知各级各类责任人,责任人清楚其主要职责。

防指办、相关成员单位

镇街防指通过明白卡、短信、培训等方式落实责任告知。


(12)【熟悉情况】乡级防汛责任人要熟悉预案,了解辖区内风险区、危险区,掌握救援队伍和物资。村级责任人要熟悉风险区、危险区人员信息及人员转移方案。人员转移责任人要熟悉需转移人员名单、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需转移人员要熟悉接到转移指令后人员转移路线以及避灾安置场所位置。

防指办、相关成员单位



(13)【值班值守】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应急响应期间村级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各防汛防台责任人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启动III级及以上响应或预报有强降雨,乡镇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至少1人入驻到村,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带班一线值守。

防指办、相关成员单位

①镇街防指落实镇街值班安排,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②Ⅲ级及以上响应或预报有强降雨,镇街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至少1人入驻到村。

执行应急响应期间村级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醒夜值守制度),Ⅲ级及以上响应,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带班值守

考核评价

(14)【考核评价】县级政府要把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与管理纳入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应急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台风洪涝灾害科学防控能力提升作为乡、村两级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

组织部、防指办

将防汛防台工作纳入对村社干部考绩


(15)【激励措施】乡镇(街道)对在抢险救援工作中有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褒扬和激励。

防指办



*注1:应急响应期间,乡级防指和村级防汛防台组为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相关工作,成立相应应急工作组,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所示,各地可根据实际自行增设。

①监测预警组:负责本区域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海洋、地质灾害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乡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②人员转移组:按照乡级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③抢险救援组: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④后勤保障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注2:网格责任人按照工作职责及网格属性分成巡查员、预警员、管理员、联络员等四类岗位,其中部分网格责任人为山区、平原、沿海等区域所特有,具体分类设置情况如下。

①巡查员类:在水库、山塘、堤防、海塘、码头、港口口岸、滨海沿岸、地下空间、公路危险区、下沉式立交桥等网格设置巡查员。

②预警员类:在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风险防范区、风暴潮灾害隐患点或风险区等网格设置预警员。

③管理员类:在水闸、泵站、圩区、物资仓库、避灾安置场所、避风港等网格设置管理员。

④联络员类:在危房、农家乐、旅游景点、企事业单位、低洼易涝区等网格设置联络员。

根据工作实际,在胜任岗位且不超出履职能力的前提下,可以1人兼多岗。

*注3:各级各类责任人职责见附表1。

(二)风险防控网

健全完善风险防控网,做到有风险清单、有应急预案、有监测预警设施设备、有避险管控措施,筑牢防汛安全底线。

事项

标准

上级指导部门

镇街

村社

风险防控网

风险清单

(16)【风险排查整改】乡级防指要开展防汛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掌握辖区内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风险防范区、风暴潮灾害隐患点或风险防范区、城乡危旧房、水库山塘、堤防海塘、海上养殖、低洼易涝区、旅游景区、农家乐、道路桥梁等重点风险区(点)情况,制定风险隐患清单。村(社区)配合乡级防指和县级有关部门列出本村范围内风险隐患的问题、任务、责任“三项清单”。

每一处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风险防范区、风暴潮灾害隐患点或风险区、下沉式立交桥易涝点等设立警示标牌,结合实际标明危险类型、范围、转移线路、避灾安置场所和责任人。

乡级防指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点,制定整改措施或临时度汛方案,实行闭环整改。对未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落实临时度汛措施。

防指办:防汛检查及风险排查总负责

①镇街防指联合各有关部门开展防汛检查及风险隐患检查排查,对检查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列出本辖区风险隐患问题清单。②镇街防指对排查发现的风险和隐患点,及时落实整改,确保主汛期前全部完成整改,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镇街防指要划定责任网格,落实责任人和临时度汛方案。3.镇街防指配合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区(点)警示标牌设立,并掌握警示标牌设立的具体情况。4.将检查排查发现的隐患录入省基层防汛防台应用平台,实行动态更新数据信息。


区水利局: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库山塘、堤防等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等

区住建局:城乡危旧房、建筑工地等

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泵站、管网、城市管理低洼易涝区等

区农业农村局:水上养殖、农家乐等

区交通局:乡村公路等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景点等

区应急管理局:工矿企业、危化品企业以及避灾安置场所、防汛救灾物资和队伍等

风险防控网

应急预案

(17)【乡级预案】乡镇(街道)组织编制乡级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报县级防指批准。内容侧重工作职责分解、预警信息传播、险情灾情报告、人员转移安置等具体措施落实和险情先期处置。有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风暴潮、工程险情、渔船防台等防御任务的乡镇(街道)要有子预案、专项处置方案或作为总体预案附件。

防指办: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镇街防指按规定要求开展预案内容评估、修订,并按要求报批。


区水利局:沿江河防洪、易旱地区抗旱、山区防山洪灾害专项预案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山区防地质灾害预案

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城市防涝专项预案

区应急管理局:人员转移安置专项预案

(18)【村级形势图】村(社区)要有图表化的村级防汛防台工作预案,内容要侧重风险区和责任网格划分、巡查预警、人员疏散转移、信息报告等,按照《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编制导则》编制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并在村(社区)公告栏、活动中心、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张贴,将当地洪涝台灾害风险隐患告知群众。

防指办

镇街防指统一修编印制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并将村级形势图录入省防汛防台应用平台。


(19)【预案演练】多灾易灾乡镇(街道)至少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或重点灾种应急演练,并有演练总结。多灾易灾村(社区)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可以通过桌面演练、现场演练等多种形式。

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等部门

①镇街防指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预案演练。②拟定演练总结报告。③每年汛前确定开展演练的村(社区)名单,确保多灾易灾村(社区)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


(20)【预案修订】乡镇(街道)每3年或遇重大变化时对预案内容进行修订,按程序批准备案。

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部门

镇街防指按规定要求开展预案内容评估、修订,并按要求报批。


风险防控网

监测预警设施设备

(21)【监测设施和报警设备】村(社区)要有关联雨量站,有条件的设置雨量筒、水尺等监测设施;在高风险的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城乡积涝等灾害点要设置专业监测设备,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专人或专业单位管护;要按要求配备应急广播、警报器、铜锣等报警设备,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区应急管理局:气象站、应急管理、通信部门:高空监控设备,警报器、铜锣等报警设备

镇街防指配合做好监测设施和报警设备建设任务,做好预警信息传递工作。


区水利局:遥测站、简易水尺、雨量筒,水位雨量报警设备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站、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广播

(22)【监测预警信息发送】县级防指要将辖区及上下游、左右岸的水利、气象、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监测预警信息接入当地防汛系统,实现信息共享。防指有关成员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向乡、村两级责任人和各网格责任人发送预警信息。乡镇(街道)确保将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组、各网格责任人及受影响人员,确保及时传递到户到人。

防指办:综合预警

镇街防指将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和各网格责任人。

村级防汛防台组和各网格责任人将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户到人。

区应急管理局:气象灾害预警

区水利局:山洪灾害、洪水灾害预警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地质灾害预警

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区综合执法局:城镇内涝预警

避险管控措施

(23)【避灾安置场所】乡镇(街道)要有1-2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少于100人的乡级规范化避灾安置中心,有条件的可配备人脸识别或指纹终端等设备。

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至少要有1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少于50人的村级避灾安置点或更高级别的避灾安置场所,按县级统计规范化率达到60%以上,可与交通安全便利的邻近村(社区)共建,其中村(社区)需转移人员达30人以上的必须有一个规范化的避灾安置场所,有条件的可配备人脸识别或指纹终端。

避灾安置场所无法满足外来人员避险转移需求的乡镇(街道),应增辟临时避灾安置场所。

避灾安置场所要制定管理和应急启用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区应急管理局

镇街按要求负责乡村两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

按要求做好村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工作。

风险防控网

避险管控措施

(24)【巡查制度】乡级防指、村级防汛防台组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巡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巡查路线、巡查频次、巡查内容。

防指办、相关部门

镇街防指督促巡查责任人按巡查制度、巡查路线、巡查频次、巡查内容进行巡查。

村(社区)落实巡查责任人,做好巡查工作。

(25)【确定阈值】乡级防指要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照风险隐患确定降雨和水位阈值、警戒潮位、险情等级,明确受威胁人员“准备转移”“立即转移”条件。

区水利局:山洪灾害

镇街防指要在镇街应急预案和村级形势图中明确各类风险隐患点受威胁人员“准备转移”、“立即转移”条件。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地质灾害

区住建局、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城镇内涝、城乡危房(老旧房)

区农业农村局:农家乐)

(26)【转移避险】乡级防指建立健全人员安全转移制度,应急期间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六个百分百”(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100%进岗履职、渔船100%回港、回港船只100%落实防范措施、鱼排养殖人员100%上岸、陆上危险区域人员100%撤离、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100%转移)及时进岗、完成转移。

防指办、相关部门

镇街防指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中,增加应急期间人员安全转移、进岗履职的“六个百分百”规定。

村(社区)按要求,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规定。

(27)【管控反馈】乡级防指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乡、村要根据上级防指要求,结合实际落实人员转移、应急除险等防控措施并上报上级防指。

防指办

镇街防指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中,增加风险提示闭环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将风险提示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指。

村(社区)将风险提示落实情况上报镇街防指。

(三)抢险救援网

健全完善抢险救援网,做到有救援队伍、有应急物资、有协调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事项

标准

上级指导部门

镇街

村社

抢险救援网

救援队伍

(28)【乡村级应急队伍】乡镇(街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有效整合辖区内的基层警务人员、专职消防队员、民兵、预备役人员、治安巡逻队员、国有企业应急人员等力量,承担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和抗旱有关任务。村(社区)组建1支以村(社区)干部、党员、民兵为核心的防汛防台抢险小分队,队伍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

区应急管理局:统筹指导

①镇街防指整合力量组建防汛防台抢险救援和抗旱队伍,原则上队伍人数一般不少于40人。②镇街防指指导督促辖区内各村(社区)组建防汛防台抢险小分队,队伍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

村(社区)组建防汛防台抢险小分队,队伍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

区人武部:民兵预备役人员

区公安分局:基层警务人员

区水利局:抗旱服务队

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队伍

区卫健局:医务人员

(29)【培训训练】乡级防指建立应急队伍培训和训练制度,乡、村两级应急队伍每年至少组织1次业务培训和专项训练。

区应急管理局

镇街防指负责组织镇街、村社两级应急队伍业务培训和专项训练。

村(社区)级应急队伍每年至少参加1次业务培训和专项训练。

应急物资

(30)【物资仓库】乡镇(街道)要有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包括代储点);村(社区)要有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包括代储点)。仓库位置交通便利、辐射范围广、地势较高,具备防潮、防火等安全措施。

区应急管理局

①镇街防指建设防汛救灾物资仓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②镇街防指指导督促村(社区)建设防汛救灾物资仓库。

村(社区)建设防汛救灾物资仓库,多灾易灾村(社区)物资仓库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31)【储备要求】参照《浙江省应急物资储备参考标准(试行)》要求,备齐、备足乡村两级应急物资种类和数量。根据灾害特点和区域类型,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储备方式,山区配备应急灯、小型挖掘机、便携式电源、卫星电话等,并且能熟练使用;平原配备皮划艇、冲锋舟、排水泵等;沿海配备冲锋舟、救生圈、卫星电话等。

多灾易灾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卫星电话、排水泵、应急发电机等“三大件”落底落实。基层防汛责任人配备头盔、电筒、防雨护具、救生衣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按需配有生活物资。

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

1镇街防指按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要求,备齐备足乡村两级应急物资种类和数量2.镇街防指备齐备足乡村两级 “三大件”和“四小件”


(32)【物资管理】乡镇(街道)建立物资储备及管理制度,落实物资管理责任人,制定台账,及时更新维护。

区应急管理局

镇街防指落实物资管理责任人,建立物资管理台账


抢险救援网

协调机制

(33)【统筹指挥】县、乡防指建立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统筹指挥调度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互救机制,应急期间统一调度各类社会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

区应急管理局



(34)【救援预置】乡级防指建立救援力量预置机制,应急期间视情在易受灾地区、难救援地区、空巢村等高风险区域预置救援队伍、物资等应急资源。

区应急管理局

①镇街防指要对辖区内易受灾地区、难救援地区、空巢村等高风险区域进行排摸,制定底数清单。②镇街防指做好沟通联络和应急准备工作。


(35)【社会应急力量】县乡级防指积极与属地社会应急力量签订协议,充实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作用;制定应急期间请求外部救援力量抢险救援衔接工作方案,引导社会组织、应急志愿者等社会应急力量开展辅助救援活动,并为其提供必要的通信、后勤、设备等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

镇街防指做好沟通联络和相关保障工作。


(四)灾后恢复网

健全完善灾后恢复网,做到有信息报送和复盘评估制度、有恢复重建措施,提速加力恢复重建。

事项

标准

上级指导部门

镇街

村社

灾后恢复网

信息报送和复盘评估制度

(36)【报送机制】建立灾害信息员制度,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并落实AB岗,负责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灾损评估核查、灾后恢复进展信息报送等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



(37)【灾情上报】村(社区)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地灾情上报,乡镇(街道)在接到灾情后30分钟内上报上级防指。发生较大以上灾害,村(社区)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乡镇(街道)在接到灾情后15分钟内口头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至上级防指。

区应急管理局



(38)【复盘评估】建立健全灾害复盘评估制度,重大灾情后或有人员因灾死亡的,县乡级防指组织开展复盘,出具复盘评估报告。

防指办



恢复重建措施

(39)【工作方案】乡镇(街道)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明确基本生活保障、基础设施抢修、灾后卫生防疫、灾情核查评估等工作的分工和责任。视情设立基本生活保障组、农业生产恢复组、住房安全保障组、基础设施抢修组、灾后卫生防疫组、灾情核查评估组、舆情管控组等工作组,工作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防指办,相关部门



(40)【生活保障】乡镇(街道)落实受灾群众临时居住场所和救灾物资;配合保险单位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受灾应急救助



区民政局:灾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



人保:保险理赔



(41)【恢复进度】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清理灾害现场、环境消杀消毒,力争2日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配合相关部门力争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

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生活保障、灾情评估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恢复



区经信局:工业企业生产恢复



区住建局:住房安全保障



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供电分局、通信部门:基础设施抢修



区卫健局:灾后卫生防疫



区委宣传部:舆情管控



(42)【舆情管控】县乡准确、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区委宣传部



(五)运行保障网

健全完善运行保障网,做到有保障措施,推动体系长效运行。

事项

标准

上级指导部门

镇街

村社

运行保障网

保障措施

(43)【普及宣传】乡级防指按照年度宣传计划,结合“世界水日”“世界气象日”“防汛防台日”“防灾减灾日”等纪念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警示教育片、宣传册、讲座等多种形式,使防汛防台救灾知识进学校、进村(社区)、进企业,每年在主汛前对行政村(社区)开展一次灾害警示教育。

防指办



(44)【岗位培训】乡级防指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主汛前至少组织1次基层责任人岗位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防指办:防洪防台知识培训



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巡查安保培训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地质灾害、风暴潮等防御知识培训



区应急局: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



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等:城镇防涝知识培训



(45)【设施设备保障】乡级防指办、村级防汛防台组要有固定工作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计算机、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必需办公设备。

防指办



(46)【经费保障】乡镇(街道)防汛防台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落实防指办日常工作经费。

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



(47)【人身保险】落实网格责任人报酬和抢险救援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金。

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



(六)数字化应用网

健全完善数字化应用网,做到有数字化平台高效应用,赋能基层防汛应急。

事项

标准

上级指导部门

镇街

村社

数字赋能

数字化平台应用

(48)【系统使用】乡级防指落实专人负责全省基层防汛防台管理系统乡级端信息动态维护管理,确保正确有效。

防指办



(49)【信息及人员录入维护】乡级防指要对辖区内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风险区(点)、受影响人员信息、队伍物资、避灾安置场所、应急预案、工作制度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全面排查已发现的风险区和隐患点受影响人员基础信息,摸清底数,应排尽排,建立转移责任人与被转移人员一一对应清单,在数字化系统上填报受影响人员和转移责任人基本信息。

防指办、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



(50)【隐患录入】乡级防指要将防汛检查发现隐患录入系统,并持续更新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防指办



(51)【形势图标绘】乡级防指要通过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在线标绘系统编制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并实行动态更新。

防指办、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



(52)【安装赋码】乡村两级防汛负责人、转移责任人、巡查员、预警员等基层防汛责任人“掌上应急”安装率达100%,高危险区或重点风险区需转移人员“安全码”赋码率达100%。

防指办、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



(53)【“安全码”应用】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防台期间利用“安全码”“掌上应急”组织人员转移,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转移。

防指办、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



(54)【“掌上应急”应用】乡级防指利用“掌上应急”实时掌握责任人到岗履职和受影响人员转移情况,乡、村两级转移责任人“掌上应急”安装和使用达100%。

防指办、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



(55)【信息报送】乡镇(街道)通过应用系统上报灾情、险情、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进展等信息。网格责任人接到或发现可能发生灾害征兆时,通过“掌上应急”快速上报灾情、险情。

防指办、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等部门



附表1: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责任人职责

责任人

岗位

主要职责

乡级防汛防台责任人

包乡县领导

检查指导所包乡镇(街道)防汛防台工作落实情况。

乡级指挥长

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主持本级防指工作,研究落实防汛防台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指令。

乡级常务副指挥长

协助指挥长抓好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乡级副指挥长

在指挥长和常务副指挥长的领导下,按职责负责分管工作。

乡级防指办主任

负责乡级防指日常工作,当好乡级防指的参谋,并督促落实上级和本级防指指令。

乡级防指办副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乡级人员转移责任人

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危险区受影响人员避险转移、海上渔船休闲船作业船等回港,由乡级指挥长兼任。

乡级水利(水务)员

负责乡级水库、堤防海塘、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管,管理联系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掌握雨情、水情、潮情(沿海)、工情,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乡级防指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乡级气象协理员

负责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递至乡级及以下防汛防台责任人,并在辖区内向公众发布;负责气象预警接收、发布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特殊气象现象的观测、记录和报告。

乡级灾害信息员

负责本辖区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灾情损失评估核查、灾后恢复进展信息等工作。

乡级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人

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范区巡查,督促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及风险区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配合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乡级海洋灾害防范责任人

负责接收自然资源部门发布的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传递至乡级及以下防汛防台责任人,并在辖区内向公众发布;组织本辖区内隐患点巡查,督促村级海洋灾害防范责任人开展隐患点日常观测记录,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当将有海洋灾害出现时,及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海洋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组织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乡级避风港管理员

做好避风港日常管理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做好渔业船舶进出港运行秩序和其他船舶停泊的管理;协助做好港区防台风、防风暴潮、防近岸浪、人员疏散等应急救助工作;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避风港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等。

乡级船只保安联络员

负责防台风预警信息传递至村级船只保安联络员,直至每艘船,督导船只做好防台避风工作;负责了解、统计船只及船上人员动态,并及时报告乡级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遇险船只救援工作。

村级防汛防台责任人

乡级包片领导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指导分包区域内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工作组组长

(村级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主持本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工作;协助乡镇(街道)负责责任区网格划定和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驻村干部

协助乡级包片领导及村级防汛防台组做好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参与防汛检查,了解掌握本辖区防汛防台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危房户和船只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检查整改到位。

村(两委)干部

按照村级防汛防台组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

村级人员转移责任人

负责组织本村(社区)危险区受影响人员避险转移、海上渔船休闲船作业船等回港,由村级主要负责人(村工作组组长)兼任。

村级水利(水务)员

负责村(社区)防汛防台日常事务和灾情信息收集统计报送工作。

村级气象工作信息员

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应急联络、气象灾害调查、灾情收集和报告等工作。

村级灾害信息员

负责村(社区)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灾情损失评估核查、灾后恢复进展信息等工作。

网格责任人

水库、山塘等网格巡查员

开展水库、山塘的日常监测巡查,做好监测巡查记录,按时上报,并保管好监测巡查资料;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分析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派水利技术人员诊断;具体落实水库山塘保安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抢险工作;及时制止危害水库山塘安全行为,难以制止的要及时向行政责任人和主管部门报告;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等。

堤防(海塘)等网格巡查员

开展堤防、海塘的日常监测巡查,做好监测巡查记录,按时上报,并保管好监测巡查资料;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分析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派水利技术人员诊断;具体落实堤防海塘保安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抢险工作;及时制止危害堤防、海塘安全行为,难以制止的要及时向行政责任人和主管部门报告;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等。

码头、港口口岸、滨海沿岸等网格巡查员

开展码头、港口口岸、滨海沿岸的日常监测巡查,做好监测巡查记录,按时上报,并保管好监测巡查资料;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分析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派海洋工程与技术人员诊断;具体落实码头、港口口岸、滨海沿岸保安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抢险工作;及时制止危害码头、港口口岸、滨海沿岸安全行为,难以制止的要及时向行政责任人和主管部门报告;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海洋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等。

网格责任人

公路危险区、下沉式立交桥、地下空间等网格巡查员

负责强降雨和洪涝之后一段时间辖区内公路、下沉式立交桥、地下空间等安全巡查,及时组织做好排水排涝;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在临近危险区域处,实施交通管制或疏导;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等。

山洪灾害预警员

负责当地水雨情观测及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接收上级雨水情信息;当观测到或接到可能出现致灾雨水情信息时,按预案向危险区域群众发出预警,并报告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乡级防指;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人员转移工作,或按预案协助村级防汛防台组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培训等。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

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范区的日常监测巡查,及时发现变形情况,做好监测巡查记录,按时上报,并保管好监测巡查资料;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和自救互救工作;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等。

海洋灾害预警员

负责沿海当地海浪和潮位观测及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按规定开展日常海浪和潮位预报,当观测到或接到可能出现风暴潮和灾害性海浪信息时,按预案向危险区域群众发出预警,并报告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乡级防指;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人员转移工作,或按预案协助村级防汛防台组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海洋灾害防御知识培训等。

水闸、泵站、圩区等网格管理员

按有关规定开展圩区、水闸、泵站的日常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按时上报,并保管好巡查资料;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分析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派水利技术人员诊断;具体落实圩区、水闸、泵站保安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抢险工作;及时制止危害圩区、水闸、泵站安全行为,难以制止的要及时向行政责任人和主管部门报告;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等。

网格责任人

物资仓库管理员

了解防汛物资性能,注意防汛物资的日常化维护和保养,保证防汛物资完好无损;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防汛物资安全管理;按规范存放防汛物资,做到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每月定期对防汛物资进行盘点;规范防汛物资出入登记手续,健全防汛物资台账和管理档案,做到实物与台账相符。

避灾安置场所管理员

负责避灾安置场所日常管理和避灾人员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储备;接到洪涝台灾害预警,及时做好接纳避灾人员准备;做好避灾人员登记和物品发放工作,确保避灾人员有食物供应、有休息地方、伤病能及时治疗;开展防灾知识宣传,掌握避灾人员动态,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稳定;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避灾安置场所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等。

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农家乐、低洼易涝区等网格联络员

负责接收上级有关防汛防台信息,并将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户到人;当发现本区域或本单位出现洪涝台灾害前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组织动员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到安全场所,并及时报告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或乡级防指;当本区域或本单位遭受洪涝台灾害时,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并及时报告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或乡级防指,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房屋保安联络员

配合上级开展住房防灾能力鉴定和危房排查,掌握危房的基本情况;接收洪涝台灾害预警信息,当接到可能出现导致房屋倒塌的灾害预警时,根据预案通知居住在危房内群众安全转移;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房屋保安知识培训等。

附表2: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与管理有关职责

防指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

宣传部门

负责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协调指导。

网信部门

负责网上舆情监控、引导、处置工作。

发改部门

协调防汛防台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经信部门

指导工业企业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指导船舶修造企业做好无动力船只安全管理。

教育部门

负责师生和校舍安全监管,指导学校停课和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工作。

公安部门

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组织实施灾区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域群众。

民政部门

支持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开展灾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

财政部门

安排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补助资金;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管理情况。

自然资源部门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排查、监测预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的监测预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承担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督促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的防范巡查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

建设部门

监督指导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危房排查和农房安全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和县道以上非收费公路、桥梁等巡查预警,指导基层排查乡村公路汛期安全隐患和预警工作。

水利部门

负责水库、山塘、堤防海塘等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和实时水雨情监测及洪水预测预报,督促基层组织落实水利工程保安、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和巡查员、预警员,负责水利工程抢险技术指导。

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

指导灾后救灾恢复生产,调查汇总农业渔业灾情;负责农家乐、渔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管理;负责渔船、沿海养殖鱼排防台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基层落实渔船安全责任人,指导渔船避风保安和水产养殖防台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门

监督指导旅游景区防汛防台工作,以及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安全转移和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

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和受灾人员心理干预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

承担防指的日常工作。统筹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考核;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指导应急避难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开展受灾应急救助,督促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广电部门

负责农村应急广播建设和应用管理,报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宣传防汛防台抗旱知识。

粮食物资部门

配合做好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调度和日常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

组织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参与防汛防台和抢险救援。

银保监部门

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机构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海事部门

监督指导海上交通管控、船舶防台工作,组织海上搜救。

气象部门

负责灾害性天气特别是短历时强降雨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本级防指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做好突发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维护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电力公司

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组织抢修水毁电力设施。

通信部门

监督指导和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通信保障等工作。

其他部门

其他成员单位要按预案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附件3

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进度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形象进度描述

本月完成主要内容

完成投资

(万元)

创新点与亮点

(可另附页)

组织责任网





风险防控网




抢险救援网




灾后恢复网




运行保障网




数字赋能












合  计





负责人: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