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24/2022-66686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预警信息
  • 发布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01-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除险保安首战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3 16:40 访问次数: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我区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即日起至2月底组织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除险保安首战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有效传导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持续开展全方位、全领域、全链条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力争一般事故零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社会影响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的节日。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春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首战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重点紧盯道路桥隧、运输企业、枢纽场站、运输车辆设备、从业人员等关键环节,深入排查细微隐患、系统问题,尤其要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和外地籍大中型客车等重点车辆,加大对非法营运、超员载客、酒后驾驶、强超强会、水上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统筹疫情防控和春运安全监管,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人”“物”同防和“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情况,及时调整春运工作措施和应对策略,科学调配客流运力,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做好道路疏堵保畅,加强客流监测和信息发布,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等情况,避免大规模旅客滞留。

(二)开展水上平安护航“春雷行动”。首战行动期间不发生水上亡人事故。保持休闲船艇高压管控态势,加强无证休闲船艇动态监管,坚决遏制无证休闲船艇问题反弹。加大水上巡航力度,严查非法运砂行为和非法运砂码头重启反弹现象。

(三)开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专项整治。首战行动期间力争亡人火灾零发生。重点要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强化专项检查,特别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宾馆饭店、交通枢纽等重点场所,并向场所主体责任单位发送一次提示,督促履行法定职责,加强自主管理,保持消防设施完好。针对新居民“就地过年”情况,加强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两类场所”整治情况“回头看”,确保1月底前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的“回头看”,力争2月底前完成合用场所和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的“回头看”。北京冬奥会和春节期间,组织基层站所、社区网格、平安巡防队伍等基层力量启动消防安全大巡防。2月底前,分类分级摸排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严格按照程序挂牌督办。

(四)开展危化品隐患“清雷”专项整治首战行动期间确保不发生危化品亡人事故,严防发生有社会影响事故严厉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禁止燃放(双禁)规定,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五)开展施工工地岁末年初安全专项整治。首战行动期间,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和有社会影响事故。重点是聚焦亚运工程、政府投资项目、总承包项目等施工工地,深入推进深基坑开挖、隧道掘进、起重机械安拆、混凝土模板支架、钢结构施工等防坍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防高坠事故管控措施,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严禁恶劣天气下违规室外高处作业,强化近电施工作业监管,依法查处压缩合理工期、未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以及转包、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严格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科学安排工期,坚决杜绝抢工期、超能力作业行为。加强宅基地管理,排查苗头性问题,严防春节期间农村自建房突击违规建设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开展工矿企业清仓见底专项整治首战行动期间,全力遏制制造类企业安全事故多发态势。重点是完成全区乡镇工业园、小微企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等“三类园区”,厂中厂、租赁厂房、三合一等“三类企业”,仓储储罐、环保装置、改扩建建(构)筑物等“三类设施”等排查摸底抓好废气处置设施的排查整治,按照《工业企业有机废气净化安全技术导则》的要求,首战行动期间,排查率、整治率需达分别100%和30%以上,区整治办要组织定期通报。持续推进企业员工宿舍专项整治,按照《企业员工宿舍消防安全十条刚性规定(修订版)》的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区安委办要加强督办,首战行动期间,排查率和整治率均要达100%。抓好全区企业春节期间继续生产、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启动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力争2月底之前完成年度任务的20%。

(七)开展春节平安游乐运动专项整治首战行动期间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重点是强化旅游景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1月20日前完成目标责任书签订。督促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预约、错峰、限”措施,做好游客的管控和有序引导工作。1月30日前完成旅游领域安全隐患“回头看”,重点排查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玻璃桥、玻璃栈道等新兴业态中的隐患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指导旅行社强化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在旅游出行前向游客进行明确的安全警示和提醒。严格落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加强高危体育项目监管。

(八)开展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首战行动期间确保不发生亡人事故。重点是在摸清在建燃气工程、燃气具等源头风险的基础上,分类建立隐患、整改、违法和处罚“四张清单”,1月底前由相关镇街(开发区)分管领导签字背书后汇总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镇燃气企业、2000年以前建设老旧管道设施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排摸,并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工作。持续开展道路挖掘许可、路面巡查管理、企业日常巡检,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燃气管道保护措施,对破坏燃气管道的一律顶格处理。

(九)开展今冬明春自然灾害防控专项整治。首战行动期间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重点要进一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排查出的自然灾害风险全面划入风险防范区管理,严禁人为阻扰风险防范区划定工作,并实行清单化管理。启动地质灾害1:2000风险调查,及时更新风险防范区群测群防员名单。组织逆周期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加强预警物资保障,聚焦“八张风险清单”全面深入推进各类风险隐患清单化整治。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全力防范森林火灾。

三、工作要求

(一)定期协调。区政府分管领导围绕各自重点领域每半月研究一次行动进展情况,区有关牵头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每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卡点问题,部门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要及时提交政府研究。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管”要求,明确工作要求,深入梳理排查关键环节和重大隐患,全面组织动员开展“首战行动”,并报送具体任务清单。区安委办要发挥综合统筹作用,区各专委办、牵头单位要履行专业协调职能,动态更新攻坚清单,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二)全面排查“首战行动”期间突出危险环节、危险工序、危险目录,加大全领域、全链条、全方位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力度,开展“翻箱倒柜”地毯式的全面排查,有关问题纳入风险防控系统,动态更新,跟踪销号,多跨疑难问题按要求纳入“七张问题清单”全量问题库。同时即知即改问题隐患,并严格按程序验收销号,确保整改质量。部门条线要建立规范验收标准,建立承诺制、复核制等举措,严防弄虚作假。全领域强化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力度,进一步将事故追责关口前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督查通报。要按照区委要求,区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镇街(开发区)有关领导要坚持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到分管行业、联系村(居)、片区开展安全生产暗访,落实防范措施。区安委办对各镇街、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督查暗访,对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通报,相关结果运用于政府对各镇街各部门独立考绩考核内容。“首战行动”期间问题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行动不得力、执法处罚不严格,发生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属地镇街(开发区)或行业部门实施挂牌督办,严肃事故追责,对事故进行提级调查。对于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人员,及时抄送纪检组织部门,严肃依法处理。

(四)积极宣传。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经验、督促整改。通过各类媒体全面宣传行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社会监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定期通报典型执法案例和曝光事故案例,进一步形成“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安全生产氛围。

 

附件:“喜迎党的二十大·除险保安首战行动”任务清单

 

 

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127


附件

“喜迎党的二十大·除险保安首战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任务要求

责任单位

1

开展春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强化春运应急保障,紧盯道路桥隧、运输企业、枢纽场站、运输车辆设备、从业人员等重点领域开展春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抓好隐患整改整理形成春运安全隐患风险清单。

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

2

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和外地籍大中型客车等重点车辆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局、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队

3

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强超强会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交管局四大队

4

依法从严查处水上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交通运输局、温州海事局瓯江海事处

5

结合单位工作,制定并完善春运保障相关应急预案

市交管局四大队、区治堵办、区文广旅体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6

统筹疫情防控和春运安全监管,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集合,坚持“人”“物”同防和“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春运工作措施和应对策略,科学调配客流运力,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做好道路疏堵保畅,加强客流监测和信息发布,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等情况,避免大规模旅客滞留。

交通运输局、市交管局四大队、区卫健局、温州市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

7

开展海上平安护航“春雷行动”

保持休闲船艇高压管控态势,加强无证休闲船艇动态监管,坚决遏制无证休闲船艇反弹。

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

8

加大水上巡航力度,严查非法运砂行为和非法运砂码头重启反弹现象。

区交通运输局、温州海事局瓯江海事处

9

开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专项整治

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强化专项检查,特别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宾馆饭店、交通枢纽,并发送一次提示,督促场所履行法定职责,加强自主管理。

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

10

针对“就地过年”情况,加强“两类场所”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两类场所”整治情况“回头看”,确保1月底前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的“回头看”,力争2月底前完成合用场所和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的“回头看”。

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新居民服务中心

11

北京冬奥会和春节期间,启动消防安全大巡防,组织基层站所、社区网格、平安巡防队伍等基层力量,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在重点时段(晚间20时至次日早上6时)对居住出租房、老旧民房等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巡防检查,重点整治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安全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

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新居民服务中心

12

加大电焊工培训教育,严格无证作业行为执法打击力度。

区应急管理局

13

突出“一老一小”等弱势群体,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管控。

区消防救援大队

14

开展消防安全风险排查,启动消防隐患重点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区域、消防水源严重缺区域,以及消防车通道、消防站队建设和消防通信建设不合理等情况排摸。

区消防救援大队

15

2月底前分类分级摸排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严格按照程序挂牌督办。

区消防救援大队

16

强化安全宣传,利用各类媒介和社会资源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

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旅体局

17

开展危化品隐患清雷专项整治

开展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打击。

区应急管理局

18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双禁”规定,守好燃放源头关,实现精准锁定、精细治理。

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9

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20

开展施工工地岁末年初安全专项整治

以亚运工程、政府投资项目、总承包项目为重点,深入推进深基坑开挖、隧道掘进、起重机械安拆、混凝土模板支架、钢结构施工等防坍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21

加强防高坠事故管控措施,做好现场临边洞头安全防护,严禁恶劣天气下违规强行室外高处作业,依法查处压缩合理工期、未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以及转包、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严格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科学安排供气,坚决杜绝抢工期、超能力作业行为。

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22

完成一轮在建工地重大风险源全数摸排,对安全隐患实行记账、销账制度管理。

区住建局

23

强化农村房屋安全监管,严防春节期间农村自建房突击违规建设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24

及时发现新出现的农村危房,并做到发现一户,及时鉴定和治理改造一户,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和农村困难家庭基本住房条件。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25

强化近电施工作业监管,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内塔吊、打桩机等大型设备的使用管理,检查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瓯海供电分局

26

开展工业企业清仓见底专项整治

完成全区乡镇工业园、小微企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等“三类园区”,厂中厂、租赁厂房、三合一等“三类企业”,仓储储罐、环保装置、改扩建建(构)筑物等“三类设施”等排查摸底。

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

27

开展工业企业废气处置设施的排查整治,按照《工业企业有机废气净化安全技术导则》的要求整治。首战行动期间,排查率、整治率需达分别100%和30%以上。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28

持续推进企业员工宿舍专项整治,按照《企业员工宿舍消防安全十条刚性规定(修订版)》的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区安委办要加强督办,首战行动期间,排查率和整治率均要达100%。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29

抓好全区企业春节期间继续生产、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

区应急管理局

30

启动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力争2月底之前完成年度任务的20%。

区应急管理局

31

持续开展有限空间、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喷涂作业等专项整治,实现风险可控。

区应急管理局

32

开展尾矿库回采安全监管。

区应急管理局

33

开展春节平安游乐运动专项整治

强化旅游景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1月20日前完成目标责任书签订。

区文广旅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34

强督促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做好游客的管控和有序引导工作。

区文广旅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35

1月30日前完成旅游领域安全隐患“回头看”,重点排查索道、缆车、摆渡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玻璃桥、玻璃栈道等新型业态、隐患建筑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区文广旅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市场监管局

36

严格落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加强高危体育项目监管。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37

强化旅游安全宣教,指导旅行社强化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在旅游出行前向游客进行明确的安全警示和提醒。

区文广旅体局

38

强化春节期间旅游包车趟次牌规则和信息共享,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

区文广旅体局、区交通运输局、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队

39

强化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加强春节期间网约旅游客运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区交通运输局、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队

40

开展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完成前期整治情况专项评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1

3月底前摸清城镇燃气企业、2000年以前建设老旧管道设施、在建燃气工程、燃气具等源头风险隐患。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

42

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分类建立隐患、整改、违法和处罚“四张清单”,1月底前由相关镇街(开发区)领导签字背书后汇总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实行动态更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3

持续开展道路挖掘许可、路面巡查管理、企业日常巡检,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燃气管道保护措施,对破坏燃气管道的要一律顶格处理。

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4

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市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等

45

加快重大隐患闭环整治。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6

开展今冬明春自然灾害防控专项整治

进一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排查出的风险全面划入风险防范区管理,严禁人为阻扰风险防范区划定工作,并实行清单化管理。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47

启动地质灾害1:2000风险调查,及时更新风险防范区群测群防员。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48

组织逆周期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聚焦“八张风险清单”全面深入推进各类风险隐患清单化整治。

区应急管理局

49

重视做好寒潮防御,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减少灾害性天气导致事故损失。

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

50

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全力防范森林火灾。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