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泽雅镇政府,区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委“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按照《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开展“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应急〔2022〕33号)的统一部署,结合瓯海实际,现制定《瓯海区全面深化开展“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瓯海区全面深化开展“七张问题清单”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工作要求,按照《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开展“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应急〔2022〕33号)的统一部署,聚焦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控难题,运用数字化手段,采取综合措施,立足从根本上解决顽疾、防范事故,在去年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攻坚整治,实现各项工作要求与整治任务落地落细数字化闭环,全面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到2022年底,有限空间底数全面摸清,安全风险要素全面辨识和管控100%,有限空间企业参训率100%,作业人员培训合格率100%,有限空间告知、作业制度、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承诺、作业审批等六项要求完成率100%,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专业清淤队伍不断壮大,数字化监管能力显著增强,隔阻盲目施救的安全防线不断巩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得到全面遏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杭州第19届亚运会圆满举办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攻坚对象
冶金、有色、建材、纺织、机械、轻工、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整治重点为羽毛(绒)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印染、蔬菜腌制、造纸等6类企业。
三、整治攻坚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治理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漏洞
1.全力整改“有限空间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强化专项培训和安全承诺。“无知者无畏”、对有限空间危害认识不到位是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重要原因,责任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是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各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5月底前组织1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专题研究;要主动向党委政府(党工委办事处)汇报,争取工作支持,5月底前将“七张清单有限空间安全问题”提交当地党委政府(党工委办事处)常务会议研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各镇街(开发区)5月底前对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完成专项培训不少于1轮次;6月底前,督促有限空间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完成“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专题培训并考试合格;企业要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要求,完成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4类人员安全培训,并将内部培训视频节选上传至“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及时下载“平台”发布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及警示教育片,并学习贯彻到位,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完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诺,签订安全承诺书(附件1),并将承诺(口述)视频上传至“平台”。
2.全力整改“有限空间辨识不精准、不全面,监管有盲区漏洞”问题,推进安全风险全面辨识和有效管控。有限空间辨识确认是做好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从历年来我市发生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来看,未能及时辨识出有限空间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当前全市各地有限空间风险不清、底数不明,辨识不精准、不全面问题突出。各镇街(开发区)要精准界定工贸行业范围,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等文件与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原材料、工艺等实际情况,综合出入口较为狭窄、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等特征因素,科学界定有限空间。5月底前, 各镇街(开发区)要督促企业通过“平台”安全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全面排查辨识有限空间、及时修正风险普查数据,完成新一轮有限空间企业底数清单查漏补缺,切实摸清有限空间企业底数,并动态更新有限空间企业数据库。要充分利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系统中企业主体全景查询模块精准排摸,初步锁定羽毛(绒)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印染、蔬菜腌制、造纸等6类重点企业,再发动基层安全监管员、网格员进行现场核查,确保羽毛(绒)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印染、蔬菜腌制、造纸等6类企业无遗漏100%入库,并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分析有害因素、制定管控措施、建立管理台账、明确安全包保责任人。6月底前,企业有限空间进出口附近醒目位置,警示牌100%设置到位(格式参照附件 2,内容结合实际按规范要求设置),并将有限空间场所及对应的警示牌照片上传至“平台”,形成电子档案,并据实动态更新调整。
3.全力整改“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盲目施救致事故扩大”问题,严格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和演练要求。企业应急救援能力不足是有限空间作业的重大安全问题,须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并做到正确、熟练使用;“盲目施救”是有限空间事故的顽疾,暴露了企业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短板和应急救援能力短板,须强力提升人的安全意识和科学施救能力。7月底前,区应急管理局至少组织1场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观摩会,并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比武竞赛等,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督促企业依法完成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及救援队伍建设,配齐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清单见附件3),确保装备合格、有效。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作业人员至少完成1次实战演练,熟练使用通风设施、呼吸器等装备,6月底前,将相关演练视频节选上传至“平台”。
4.全力整改“制度不健全、审批不落实、外包作业失管”问题,强化制度健全和刚性执行。企业有限空间制度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照搬照抄现象严重,作业制度不执行、外包作业管理不到位问题突出,须督促企业制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规章制度,并强化制度刚性执行。企业要对照《工贸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33/T707-2022)健全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审批”及“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规范。将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的,承包方应具备相关作业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发包企业应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实行作业审批,安排专人现场监护。6月底前,企业将相关制度上传至“平台”,各地监管部门对企业制度完成线上审查。企业每次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后的3日内,应将作业审批表上传至“平台”。
5.全力整改“生产工艺落后、本质安全薄弱”问题,积极推进隔离防护、工艺升级和机器换人等措施。有限空间场所普遍存在建设时未进行正规专业设计,存在防护设施不全、设备检修频繁需要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一系列问题。要强化企业有限空间物防、技防等措施,着力改进安全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进污水池“不积淤”“自动化清淤”“消除有害因素”等技术改造,鼓励推广“机器人”进行管道、污水池等疏通清淤作业。强化有限空间外围防护等设施标准化改造,6月底前,对地面敞开的污水池等池边、临边,完成防护栏杆修筑;对地下封闭或半封闭的有限空间,完成“透气盖板”或上锁等物理隔离措施。有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区域,应增设门禁、声光报警、电子围栏、电子锁、视频监控装置等设施,实施可视化、封闭化管理;企业要重点加强有限空间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对关键设备定期做好检修、维护并记录,严禁超寿命使用,严禁未经审批进入有限空间进行设备检维修。
(二)坚持高压推进,全面落实安全整治攻坚各方责任
6.开展重点区域整治。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综合全区有限空间企业数量、历年来事故情况等因素,确定开发区、潘桥、瞿溪、郭溪等四个街道(开发区)为重点区域;各镇街也要综合上述因素确定至少1个重点村居(网格),于5月15日前将重点企业名单报区应急管理局,并进行挂牌整治。9月底前,对重点企业要参照应急管理部的服务模式,完成专家指导一对一服务工作。
7.紧盯重点时段防控。据统计,2016年-2021年5-9月,全国工贸行业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35起、死亡130人,分别占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的49%和48%。2021年发生的14起较大事故中,有13起发生在5-9月。随着气温升高,将逐渐进行有限空间事故易发高发期,面对季节性风险和疫情的冲击,各地务必要增强重点时段工作危机感、紧迫感,全面铺开抓整治,加强重点时段监管、盯守与防控。
8.聚焦重大隐患整改。紧盯有限空间重大安全风险,抓实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对构成《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两类三项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依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或由此引发事故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条款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坚决做到不及时整改到位不放过、不罢休。
9.全面推进执法检查。坚持加强监管执法,及时纠正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聚焦有限空间4项重点执法检查事项(附件4)和有限空间重大安全风险,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该行政处罚的,要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按程序依法予以关闭;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依法强化行刑衔接措施,形成安全执法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媒体曝光等措施。强化执法震慑力。11 月底前,各镇街(开发区)应急部门100%完成“平台”子模块“工贸25项重点任务清零”中的有限空间4项检查结果情况录入,实现逐企逐项检查到位,完成隐患清零。
10.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各镇街(开发区)要通过各类媒体,公开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举报,积极落实奖励政策。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效应,借助媒体对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予以曝光警示。整治期间,各镇街(开发区)每季度至少曝光1批有限空间违规违法的典型案例。
(三)坚持多方协助,构建有限空间社会共治格局
11.建立专业作业队伍。采取依托大型企业、中介机构、社会救援组织等方式,开展五有(有专业人员、有专业设备、有专项制度、有专业培训、有专项应急预案及演练)污水池清理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委托、联营、承包等清淤作业工作机制,引导企业与专业作业队伍合作。11月底前,全区完成1支以上有限空间作业(污水池清理)专业化队伍组建、运行。统筹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组建有限空间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提升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12.推广中介技术服务。要加大对限空间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推行力度,发挥社会化服务机构专家力量,指导企业精准辨识有限空间、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积极推广有限空间作业第三方监护制度,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深度参与,保障有限空间作业条件安全,对属于加工型小微生产性企业,要实行100%社会化服务全覆盖。
1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积极发挥皮革、印刷、食品等重点行业协会在技术推广、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强化行业安全自律、自治与提升,推动企业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利用安监云行业协会交流互动平台,牵头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安全交叉检查,推进行业内企业相互交流、督促,共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坚持探索创新,与时俱进优化提升工作举措
14.发挥数字化改革优势。全面应用全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任务落地、闭环监督功能,严格监督审查企业上传“平台”内容的质量,倒逼企业将各项整治任务、工作要求真正落实到位。6月底前,督促企业100%完成6项内容上传“平台”(具体要求见附件5)。对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推广监测预警技术应用,安装视频、传感等装置,构建感知网络,实现智能研判、安全预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15.持续优化作业流程。鼓励各镇街(开发区)探索有限空间作业制度重塑、流程再造。探索有限空间作业多方审核机制,建立企业主体审批、第三方机构把关、政府全程监管等有限空间作业监管模式,运用层层把关监督的方式筑牢有限空间事故防线。探索实施人员准入制度,优化有限空间培训考核机制,试点推行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上岗资质认定等,切实提升人员安全素养。
16.建立激励保障政策。要积极运用现有的技改激励政策,或者专门出台支持企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机械化、智能化、自动化改造的配套激励政策,引导相关单位加强技术攻关,主动进行本质安全提升改造。对改进成果明显的单位,从资源要素保障、政府以奖代补、减少检查频次、安全服务、评先评优等方面落实激励政策,切实提高企业改进安全条件、提升本质安全的积极性。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前)。各镇街(开发区)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立足整治实效,强化可行性和操作性,制定本辖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专题组织部署,进一步开展有限空间企业底数排摸,建立本辖区有限空间底数清单。各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邀请相关专家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自改。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1月)。对排查梳理出的突出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全面推进各项有限空间整治重点任务落地,依法惩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分批曝光各类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三)总结提升阶段(12 月)。开展有限空间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全面总结提炼整治经验,健全标准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巩固整治成效,推广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监管的新技术、新方法,建立健全有限空间日常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推动有限空间安全长效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省委“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安全问题整改既是一项工作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镇街(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摆在当前重要位置,按要求将“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提交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应急管理局专门成立由戴敏局长任组长、朱家俊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安监科),各镇街(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整治攻坚行动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细化工作举措,突出攻坚重点,明确时间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为确保整治攻坚平稳有序开展,依照省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清单(附件6),各镇街(开发区)务必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标准,深入推进整治。各镇街(开发区)要坚持任务高标准落地并闭环,将“严”的基调贯穿于整治攻坚行动全过程。此次有限空间安全整治6项重要任务(警示牌、作业制度、培训视频、应急演练、安全承诺、作业申请)要求企业上传材料至工业企业安全在线隐患排查子系统,并且都有详细的视频(图片)、文字等具体要求,各镇街(开发区)要加强对企业上传内容质量监督,以6项内容为基点,实现以点带面,撬动其他各项整治任务高质量、高标准落地,真正推动企业做到“五个强化”(即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和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五个到位”(即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和应急处置到位)。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开发区)要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送安全进企业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介与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科普宣传、整治攻坚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广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科普宣传、整治攻坚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提高企业和公众安全意识;定期曝光一批有限空间作业违法的反面典型案例,以宣传引导舆论、凝聚力量,努力营造深化有限空间整治的浓厚氛围。市局将于每季度末月在事故隐患媒体曝光台专设有限空间专题,曝光一批有限空间安全典型问题。要针对有限空间事故盲目施救问题突出的情况,督促各地各企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知识;督促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宣贯演练,切实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够科学施救、安全施救,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扩大化。
(四)强化督查,及时通报信息。要建立整治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公布工作进展,通过落实考核奖惩措施,推动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区安委办将随时采取平台调度、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工作进展慢、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启用“开小灶”整顿机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镇街(开发区)特别是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有限空间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地方进行通报约谈。整治期间如发生相关事故或者工作严重不到位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并对当地党委政府(党工委办事处)“七张问题清单”专项考核扣分。
各镇街(开发区)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难点和问题,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定期报送工作信息。请各镇街(开发区)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整治书面材料(包括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行政执法处罚等信息)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金建豪,电话:0577—88532668。
附件:1.有限空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
3.有限空间作业装备清单
4.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重点执法检查事项
5.“工业企业安全在线”隐患排查子系统企业
有限空间整治上传材料基本要求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1
有限空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我作为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已经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应履行的法定职责,违法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已观看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片,熟知有限空间现场作业安全要求、装备配备使用及应急救援措施,现郑重承诺:
1.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决不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决不不通风、不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组织作业。
3.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决不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4.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决不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5.制定应急措施,配备应急装备,决不盲目施救。
6.若我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存在违法行为或因工作不到位导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
报警急救电话:110,120; 单位作业审批电话:***********。
附件3
有限空间作业装备清单
(作为参考)
名称 | 数量 |
安全帽 | 1顶/人 |
工作服、手套、防护鞋、防护眼镜 | 1套/人 |
井口安全爬梯 | 满足作业要求/2部以上 |
三脚架(含绞盘) | 满足作业要求/1套以上 |
全身式安全带 | 多于作业人员数量 |
防坠器 | 多于作业人员数量 |
鼓风机 | 满足作业要求/2台以上 |
排风机 | 满足作业要求/2台以上 |
伸缩风管 | 满足作业要求/2件以上 |
防爆照明设备 | 满足作业要求/2台以上 |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 满足作业要求/2台以上 |
反光马甲(红)及袖标(施工负责人) | 2件 |
反光马甲(蓝)及袖标(监护人) | 2件 |
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警示牌 | 满足作业要求 |
安全护栏 | 满足作业要求 |
正压式呼吸器 | 满足作业要求/2台以上 |
对讲机 | 2台以上 |
手持扩音器 | 2台以上 |
注:本表所列设备设施器材种类及数量是最低配置要求; 发生受限空间作业事故后,作业配置的设备设施器材满足应急救援要求时,可作为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用。 |
附件4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序号 | 违法行为描述 | 执法依据 | 检查方式 | 处罚依据 |
1 | 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 【法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第五条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 第八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 1.查阅资料: 企业以往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记录是否载明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采取的通风、防护、隔断和检测措施;是否明确配备的照明设施和应急器材;是否指定现场监护;是否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确认。2.现场检查: 随机询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责任人和1-2名作业相关人员,了解他们对作业方案制定和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 【法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第三十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罚则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2 | 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法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第七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二)设置明显的安全瞥示标志和警示 说明; …… | 1.查阅资料: 企业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并建立管理台账。 2.现场检查: 抽查企业管理台账中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是否存在应当设置而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 【法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第二十八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罚则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3 |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 【法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第十八条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 现场检查: 企业是否配备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 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并能够正常使用。 | 【法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59号令)第二十八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二)未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罚则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4 | 未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 查阅资料: 企业是否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附件 5
“工业企业安全在线”隐患排查子系统企业有限空间整治上传材料基本要求
一、 警示牌(有限空间实物+张贴的警示标识牌)
图片要求:上传的内容为企业实际辨识出来的有限空间实物照片,图片上要包含有醒目的符合规范的警示标识。
文字描述要求:有限空间名称、主要有害因素、主要事故风险类型、作业时间(或频率)等。
二、 作业制度
图片要求:内容包括作业审批制度、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纸质制度文件含有企业盖章。
文字描述要求:制度名称。
三、 培训视频
视频要求:视频内容为有限空间安全业务培训课程,可以为理论课堂或实地培训讲解形式。报送的视频为培训内容摘要,含有老师、学员及相关业务内容的镜头,时长不超过 4分钟。
文字描述要求:组织培训的时间(包括实际总历时长度), 地点,对象,人数,老师姓名和职务,培训主要内容等。
四、 应急演练
视频要求:视频内容为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主要内容14为模拟一名员工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发生了意外昏迷(倒下)。公司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作出科学判断,并科学规范组织施救,正确(熟练)使用应急救援装备(包括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等,直至成功完成应急救援任务。报送的视频为演练内容摘要,要含有全部应急装备的展示、正确佩戴使用、实施救援过程等主要内容镜头,时长不超过4分钟。
文字描述要求: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时间(包括实际总历时长度),地点,演练场景的主要内容,参加对象,人数等。
五、 安全承诺
视频要求:承诺人必须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本人,且进行口头承诺(仅有承诺书签字视频为不合格)。承诺内容为文件已公布的内容,且承诺的内容完整,整个视频不超过4分钟。
文字描述要求:承诺人姓名、职务,承诺时间。
六、 作业申请
图片要求:将真实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单(作业票) 拍成图片上传,图片清晰可查看。作业审批单的内容要按照文件已公布的格式,内容记录真实、全面。企业已进行了有限空间作业的,要上传;暂时还没有进行作业的,则可暂不上传。
时间要求:企业作业完成后3天内上传完毕。
文字描述要求: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 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审批人等。
附件 6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工作内容 | 时间节点 | 备注 |
1、结合实际,立足整治实效,强化可行性和操作性,制定本辖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时间、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攻坚整治领导小组,专题组织部署。 | 5月15日前 | |
2、应急管理部门应组织1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专题研究,并将“七张清单有限空间安全问题”提交党委政府(党工委办事处)常务会议研究。 | 5月底前 | |
3、对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完成专项培训不少于1轮次。 | 5月底前 | |
4、通过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完成新一轮有限空间企业底数清单查漏补缺,确保羽毛(绒)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印染、蔬菜腌制、造纸等6类企业100%入库,并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分析有害因素、制定管控措施、建立管理台账、明确安全包保责任人。 | 5月底前 | |
5、企业及时下载“平台”发布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及警示教育片,并学习贯彻到位。 | 5月底前 | |
6、企业作业人员完成“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专题培训并考试合格。 | 6月底前 | |
7、企业要按“原总局令第59号”要求,完成4类人员安全培训,并将内部培训视频节选上传至“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 | 6月底前 | |
8、企业主要负责人完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诺,签订安全承诺书,并将承诺(口述)视频上传至“平台” | 6月底前 | |
9、企业有限空间进出口附近醒目位置,警示牌100%设置到位,内容结合实际按规范要求设置,并将有限空间场所及对应的警示牌照片上传至“平台”,形成电子档案,据实动态更新调整。 | 6月底前 | |
10、重点加强有限空间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对关键设备定期做好检修、维护并检查,严禁超寿命使用,严禁未经审批进入有限空间进行设备检维修。 | 6月底前 | |
11、定期开展专项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作业人员至少完成1次实战演练,熟练使用通风设备、呼吸器等装备,将相关演练视频节选上传至“平台”。 | 6月底前 | |
12、企业将相关制度上传至“平台”,监管部门完成线上审查。企业每次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后 3日内,应将作业审批表上传至“平台”。 | 6月底前 | |
13、对地面敞开的污水池等池边、临边,完成防护栏杆修筑;对地下封闭或半封闭的有限空间,完成“透气盖板”或上锁等物理隔离措施。有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区城,应增设门染、声光报警、电子围栏、电子锁、视频监控装置等设施,实施可视化、封闭化管理。企业要重点加强有限空间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对关键设备定期做好检修、维护并记录,严禁超寿命使用,严禁未经审批进入有限空间进行设备检维修。 | 6月底前 | |
14、督促企业100%完成6项内容上传“平台”。对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推广监测预警技术应用,安装视频、传感等装置,构建感知网络实现智能研判、安全预警。 | 6月底前 | |
15、区应急管理局至少组织1场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现场观摩会。企业依法完成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及救援队伍建设,配齐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确保装备合格、有效。 | 7月底前 | |
16、整治期间,每季度至少曝光1批有限空间违规违法的典型案例。 | ||
17、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区域(开发区、潘桥、瞿溪、郭溪)、重点村居(网格)参照应急管理部的服务模式,完成专家指导服务工作。 | 9月底前 | |
18、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地区进行通报。 | 9月底前 | |
19、完成“平台〞子模块“工贸25项重点任务消零〞中有限空间4项检查结果情况录入,实现逐企逐项检查到位,完成隐患清零。 | 11月底前 | |
20、采取依托大型企业、中介机构、社会救援组织等方式,开展五有(有专业人员、有专业设备、有专项制度、有专业培训、有专项应急预案及演练)污水池清理专业化以伍建设,建立委托、联营、承包等清淤作业工作机制。 | 11月底前 | |
21、全区完成1支以上污水池清理专业化队伍组建、运行。统筹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组建有限空间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提升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 11月底前 | |
22、积极推广专家工作站、常驻第三方服务机构、企业互助平台等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大对限空间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推行力度,发挥社会化服务机构专家力量,指导企业精准辨识有限空间、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 11月底前 | |
23、积极推广有限空间作业第三方监护制度,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深度参与,保障有限空间作业条件安全。 | 12月底前 | |
24、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技术推广、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 12月底前 | |
25、积极搭建安全生产交流互动平台,牵头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安全交叉检查,推进行业内企业相互交流、督促,共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 12月底前 | |
26、探索有限空间作业制度重塑、流程再造。 | 12月底前 | |
27、探索有限空间作业多方审核机制,建立企业主体审批、第三方机构把关、政府全程监管等有限空间作业监管模式。 | 12月底前 | |
28、探索实施人员准入制度,优化有限空间培训考核机制,试点推行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上岗资质认定等。 | 12月底前 | |
29、积极制定出台支持企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机械化、智能化、自动化改造的配套激励政策,引导相关单位加强技术攻关,主动进行本质安全提升改造。 | 12月底前 | |
30、对改进成果明显的单位,从资源要素保障、政府以奖代补、减少检查频次、安全服务、评先评优等方面落实激励政策。 |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