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浙江嘉磊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州市永嘉县黄田街道夹里村
法定代表人:陈金龙
经查,浙江嘉磊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职工何大四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因浙江嘉磊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协助调查义务、不举证或逾期举证,且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络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温瓯工决[2023]0008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0577-88518879,联系地址: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12号楼704室。
特此公告!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温瓯工决[2023]00082).pdf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