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海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维养,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8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农饮水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共计55.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通知》(温政办〔2014〕144号)、《温州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温财农〔2019〕77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资金和改变资金用途,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瓯海区2023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农饮水维修养护资金分配表pdf.pdf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