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14/2023-57282
  • 文件编号:瓯水利〔2023〕6号
  • 主题分类:专项经费
  • 发布单位: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3-01-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拟同意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农饮水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2 17:13 访问次数:36 来源:区水利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将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农饮水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共计55.0万元下达给温州瓯海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水利局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

2、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7日。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水利局运行管理科:0577-88529495



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