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7/2022-51383
  • 文件编号:
  • 主题分类:特困人员供养
  • 发布单位: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2-09-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社会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1 09:21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经研究,现将第二批社会救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该资金主要用于机构内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经费、临时救助备用金等支出。

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个人仍然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包含零用钱和门诊费用。机构发放资金包括伙食费、管理费、服装费共计1423元。其中,服装费标准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标准统筹使用,一年不少于3次,分别为春秋、夏季、冬季服装。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由供养服务机构统筹使用,可用于支付特困人员住院治疗的陪护费用。

请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2年瓯海区第二批社会救助资金分配表.xlsx

      附件2 :2022年下半年瓯海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发放明细表.xlsx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