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引聚计划实施细则》(温委人办〔2021〕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对通过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第一年度中期评估的2个项目下达财政经费。
请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项目经费要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以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
附件:瓯海区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经费安排表
32附件:瓯海区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经费安排表.docx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