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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1/2022-50777
  • 文件编号:瓯娄办〔2022〕168号
  • 主题分类:村居事务
  • 发布单位:娄桥街道
  • 成文日期:2022-08-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河庄村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6 16:01 访问次数: 来源:娄桥街道

机关各科室(站所)、河庄村: 

《河庄村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娄桥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公布)

河庄村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全面预防和遏制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等场所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为贯彻落实《关于对居住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区域进行挂牌督办整治的通知》要求,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安稳定,娄桥街道办事处决定开展河庄村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事故起数和亡人数“双下降”目标,以居住出租房与合用场所等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坚决执行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十个一律”“五项改造提升”等硬要求,在河庄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攻坚,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确保该区域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期间绝不允许发生亡人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如有发生,将从严从重予以追究责任。

二、行动时间

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9月20日。

三、工作措施

(一)整治范围

河庄村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1、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

居住出租房重点整治用电用火安全,电动车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足、消防器材不足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在历年整治的基础上,采取 “回头看”的方式,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具体内容如下:一是居住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住宿不得超过2人(与承租人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二是“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的完成四项硬性改造提升,即居住间更换钢制防盗门,居住间、通道及楼梯顶部安装联网式智能烟感,居住间满足第二应急逃生通道要求(例如加装钢制爬梯),居住间及通道安装简易喷淋(并满足水压显示与末端试水要求);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消防四要件”配置,逃生绳、逃生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设施放置在房间醒目位置;四是强化房东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居住出租房“十要十禁”,特别是承租居住人员要登记;电线要套管并安装漏保开关,厨房要用实体墙、防火门分隔,公共厨房要加装“二器一喷淋”。禁止在居室、通道、楼梯间停放或充电电瓶车和设置厨灶;禁止使用电热棒等大功率速热不安全电器;五是对拒不整改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且擅自拆封使用的房东,一律予以行政处罚;六是强化辖区企业及社区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充分利用微型消防站、平安巡防队伍等力量加强夜间重点时段(晩8时至次日5时)巡岗巡防巡逻。

2、合用场所消防安全

合用场所重点整治阁楼住人,物理隔断不到位,消防器材不足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具体内容如下:一是重点清理制鞋、制衣、海绵、鞋底、油墨、油漆、印刷、纺织、包装(生产加工),广告制作(生产加工)、电瓶车、冷库、电子加工、打火机、眼镜、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18类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出租房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二是存在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一律拆除;三是对于前期已整改完毕的合用场所,及时督促业主为防火门安装闭门器及门磁报警器,门上张贴醒目的“常关”字样荧光标识;四是对还未进行分隔的督促业主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实体墙进行物理分隔,生活区域必须独立设置安全出口,发现物理分隔不到位或2层以上居住部分未设置独立安全出口的,一律予以关停;五是对拒不整改合用场所火灾隐患且擅自拆封使用的业主,一律予以行政处罚;六是督促合用场所的生产、储存、经营区域加装联网式智能烟感、简易喷淋设施和漏电保护开关,保证智能报警器接入消防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确保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报警和提醒住户。

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整治力度,禁止私拉乱接“飞线”充电,对停放在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予以拖移车辆并顶格处罚。要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集中安全充电点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温瓯消安委办〔2018〕26号)进行建设:一是集中安全充电点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室外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二是集中安全充电点应配置灭火器,每2具灭火器为1个配置点,配置点间距不应大于20米;三是建筑构件不得使用木材、泡沫夹心板等易燃可燃材料;四是外墙安装式充电点的贴临外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实需要开启的,工厂、车间区域的外墙安装式充电点应在下班后自动断电,民宅、住宅楼、居住出租房区域的外墙安装式充电点应在晚12时至早6时自动断电;五是电瓶车智能充电桩要接入消防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六是要建立日常消防管理和防火巡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在充电区域设立相关制度牌。

4、闲置空地消防安全

开展闲置空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违规住人、无证电焊等行为进行整治。具体内容如下:一是坚决清理违章棚、集装箱等场所违规住人现象;二是严厉打击废品回收场所内无证电焊、气焊现象,发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

5、其他安全生产领域

开展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用气行为安全检查,落实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和信息化管理,做好城镇燃气输送管线安全整治,由行政执法中队牵头;道路交通领域,完善货车、工程车等重点车辆安全装置提升,加强对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由交警四大队三中队牵头;全面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督促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由娄桥市监所牵头。高层建筑、建筑施工、城乡危旧房、旅游等重点领域由相关职能科室(站所)牵头开展整治。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7月26日起至9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及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7月26日起至8月5日)。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组织河庄村所有网格指导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班并建立巡逻制度,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争取辖区内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排查辖区内两类场所,建立底册清单,确保不漏登漏排,建立好一户一档的台账资料,两类场所排查情况由网格指导员统一于8月5日下班前上报新居民服务中心汇总备案。

(2)全面整治提升阶段(2022年8月5日至9月5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根据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底的情况,依托“瓯海新居民家园”,充分动员网格指导员和专职网格员,采取逐家入户的方式对两类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并督促房东及租客全面开展整治提升工作。对检查出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联合相关部门站所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整改隐患和问题。对整改措施不力、隐患严重的两类场所,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停产整顿并处罚;对不具备经营或居住条件的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两类场所,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3)审查验收阶段(2022年9月5日至9月20日)。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避免出现边整治边破坏的行为,并对相应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并对整治期间出现的问题进行复盘反思,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做法以及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由区新居民中心、消防等部门对河庄村整治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娄桥街道办事处主任麻显春为组长,陈益奇、胡慧源、张斌、周其锋为副组长的河庄村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1),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各网格、各职能科室(站所)及河庄村两委同志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夯实事故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二)铁腕排查、彻底整治。村两委、各网格和各职能科室(站所)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坚决落实排查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隐患。全面落实全科网格管理要求,网格指导员、网格长每周各不少于3个半天下网格开展工作,专职网格员日在线时长不少于4小时,日在岗轨迹巡查不少于3公里,网格指导员、网格长、网格员都要及时处置所辖网格简易事件和一般安全隐患整改。街道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原则上安排在周三晚上6:00-9:00),并将夜查结果汇总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要将河庄村专职巡逻队日常巡查和志愿者平安大巡防与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和隐患一律要及时处置和上报。应急服务中心、消防站、新居民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对拒不整改隐患的要严厉打击,执行必罚、必拘、必捕、必判、必究“五必”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最严消防安全监管区”。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街道安委办、消安委、新居民服务中心要按照“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的要求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村平安考核负面清单扣分内容及季度考核成绩。要全面落实属地村和相关职能科室(站所)的监管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缓慢的,特别是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严格依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实行网格指导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三者责任捆绑机制,街道纪工委、组织科要加大对街、村干部网格履职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全面筑牢基层网格阵地。网格员对网格内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未排查到位的,必须予以惩戒;凡是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发生火灾的,必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约谈;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发生亡人火灾的,必须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强化培训。建立河庄村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宣传培训样板示范点,组织房东、租客进行现场教学,明确整治标准,压实主体责任。组织房东、租客和群众开展“警示性”宣传教育和“体验式”培训,重点培训“消防四要件”使用和逃生自救技能,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应急中心、新居民中心、消防站等科室(站所)要适时组织开展大型宣传培训活动,重点对河庄村村两委、网格指导员及网格员等消防安全网格工作人员开展一次轮训,全面提高消防安全业务能力。

附件:1.河庄村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doc

           2.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十个一律”及提升改造五项要求.doc

           3.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doc

           4.居住出租房安全检查评分记录表.doc

           5.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巡逻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