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1批,2022年8月15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02208150004 | 娄桥街道实验小学附近环山路9号对面有装修垃圾处置点,噪声、扬尘扰民。 | 瓯海区 | 噪声、扬尘 | 经现场调查核实,此信访件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一)关于“噪声扰民”问题部分属实。温州市陆顺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现场建筑垃圾粉碎工序未在生产。根据了解,生产作业时间为日间,夜间未生产作业。周边属于城中村拆迁区块无集中人员居住区,与学校之间有山体阻隔,但不排除对周边零散居住的个别群众产生噪声影响。 (二)关于“扬尘扰民”问题部分属实。温州市陆顺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已采取物料堆场抑尘网覆盖、安装喷淋除尘设备、定期进行场地洒水等措施,物料堆放区防尘绿网铺设到位,作业过程已喷淋除尘,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一)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巡查。为避免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项目生产噪声扰民以及扬尘扰民,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巡查,防止夜间生产作业(22:00-08:00)作业,督促该公司做好设备围挡维养确保完整,以降低日间噪音分贝,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业主单位加强长效管理。督促温州市陆顺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对区域围墙进行完善修复确保完整、美观,对功能区域进行明确分区,严格做到完整物料堆场防尘绿网全覆盖、输送带全封闭、喷淋除尘装置全到位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制订整改方案,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一一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三)严格落实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温州市陆顺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做好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排放污染物的定期监测。2022年7月28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已对温州市陆顺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建设的违法行为处以2.8968万元的罚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