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引育计划实施细则》《温州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引聚计划实施细则》(温委人办〔2021〕1号)、《瓯海区高层次人才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瓯委人办〔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温州市高水平创新团队、瓯海区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瓯海区领军型人才科技专项中期评估及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为期一天。
地点:详见附件1。
二、评估形式
评估形式分为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项目汇报。
实地考察:每个项目实地考察时间20分钟,就办公及产业化场地、项目研发等情况进行考察。
项目汇报:中期评估项目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质询5分钟;验收项目汇报10分钟,专家质询10分钟。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
三、其他事项
1.各项目承担单位需制作汇报答辩PPT,主要包括项目概况、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对照任务书指标说明)、经费使用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7月27日下午17:00前将PPT发至区科技局。
2.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7月27日下午17: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附件2)发至区科技局。各单位需提前10分钟候场,具体时间可能会因现场情况略有变动,敬请谅解。
3.请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社局、高教新区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并于7月27日下午17:00前将参会回执(附件3)通过浙政钉发至区科技局。
4.请参会人员严格落实温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拟参会人员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温州防疫码”有异常的或其他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区科技局 滕依帆,0577-88539322。
邮箱:ohkjjzhk@126.com。
附件:1.温州市高水平创新团队、瓯海区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等中期评估及验收实地考察、答辩评审安排表
2.项目承担单位参会回执
3.区属部门参会回执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