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2008/2020-31269 | ||
组配分类 |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0 16:18: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温州市瓯海区法律援助中心 | 机构简称 | 区法律援助中心 |
机构地址 | 瓯海区行政中心8号楼 | 联系方式 | 0577-88533650 |
机构负责人 | 章蓓蓓 | ||
办公时间 |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
机构职能 | |||
区法律援助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依法治区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制定本辖区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交流。 (四)负责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五)负责对法律援助的指导、监督和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 (六)负责法律援助档案、资料的管理; (七)负责“12348”法律咨询专线工作; (八)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