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2-50056
  • 文件编号:温瓯教计〔2022〕180号
  • 主题分类:专项经费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7-2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义务教育财务信息】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上半年瓯海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1 19:45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以学校基本情况、学籍系统学生数等为参考,按照就低原则确定本次补助人数,下达2022年上半年瓯海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2830895元。资金来源于年初预算“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并通过区教育局再下拨到相关学校,教育局机关相应增加2022年“205教育类”相应预算指标。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资金专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我区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推进我区教育全面发展。民办教育实施经费补助是完善我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一项有力举措,请各民办学校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切实落实好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努力使用好财政资金,发挥出资金最大社会效益,保障我区民办学校健康发展。若发现存在虚假申报材料、数据行为,存在冒领财政补助等情况的,将严格按照《浙江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为保证补助发放公平、公正、公开,区教育局保留下一步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处置权力,并适时联合区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适时对该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温瓯教计〔2022〕180号 附件:2022年上半年瓯海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明细表.xls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