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04/2022-50053
  • 文件编号:温瓯教计〔2022〕173号
  • 主题分类:专项经费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7-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温州市“名师送教”工作室专项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1 19:37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保障市“名师送教”工作室项目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市“名师送教”工作室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下达7万元用于市“名师送教”工作室经费,资金来源于温州市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各单位相应增加2022年“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预算指标。

请各单位合理预算,规范使用,及时做好经费报销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温瓯教计〔2022〕173号 附件:温州市“名师送教”工作室专项经费下达明细表.xlsx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