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机构成员单位,各镇街开发区,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2年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 2022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2〕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19年认定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填报资料
企业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在“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页面中,点击左下角申报入口区域中“填报资料”跳转至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务系统进行填报。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上报材料不涉密。
(二)提交申请
企业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在“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页面中,点击左下角申报入口区域“提交申请”,系统会跳转至浙江政务服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务事项,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详见附件2)。企业需同时完成填报资料和提交申请,并于7月31日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
三、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2〕2号)要求执行。
四、联系人、电话
1.瓯海区财政局,联系人:王荣仁 88526746
2.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联系人:黄贤锋88599600
3.瓯海区科学技术局,联系人:唐云开 88529775
附件:1.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2〕2号)
附件1 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2〕2号).pdf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引
瓯海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