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瓯海区高层次人才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瓯委人办〔2019〕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对第一批通过验收的1个项目及第二批通过第二期中期考核的1个项目,共计2个项目下达财政经费。
请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项目经费要单独列账、核算,以确保项目按要求完成。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第一、二批领军型人才科技专项经费安排表附件.doc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高教新区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