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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颁布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和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励制度

发布日期:2022-06-02 15:14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日前,区民政局发布《瓯海区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和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励制度》,该制度于6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为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参与到养老服务领域,为养老服务带来新活力,制定了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励。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毕业三年以内,并与养老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三年以上用工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生可申请该项补助。该补助按照入职人员的学历确定奖补标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3万元;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专科(高职)奖补4万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奖补5万元。根据服务年限分阶段支付奖补,第3年起分3次发放,即服务满3年后发放30%,满4年后发放30%,满5年后发放40%,每年12月可开始申报该项补贴。

为提高养老护理员的薪资待遇,加大对我区养老护理员的扶持力度,制定了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政策。申请人需在瓯海区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一年以上,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且持有与养老护理岗位技能相匹配的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岗位补贴标准按职业技能等级进行划分,分别为: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工每人每月100元、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工每人每月200元、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工每人每月300元、养老护理员二级/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养老护理员一级/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200元。申请人员不能同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按照公历年每年结算一次,每年3月可开始申报该项补贴。(具体申请材料及流程详见《瓯海区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和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励制度》。)